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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页

 

周司惟看到对面女孩的睫毛缓缓垂下,风声簌簌。

她说:“周司惟,我们……分手吧。”

雨意泠泠,一场一场落尽春夏的迤逦花叶,城市昏暗,空气中都透露着压抑。

他的爱在黑暗的松林里,风解缚不了自己。

冰冷的,残败的,虚妄可笑的人生,终于还是一无所有。

在这个雨夜,被打入万劫不复。

南城的雨下了好几天, 在纪筝走的这一天才放晴。阳光明媚,她拉着行李箱出门的时候抬手稍微遮了遮。

车窗外,飞逝而过的, 一景一物都是她生活了十几年最熟悉的场景。人总是要学会长大的, 不可能一直待在象牙塔。

直到车停在机场, 她下了车, 安检前,打开手机, 微信空空荡荡, 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林清川在前面回头,喊她:“小筝, 走了。”

纪筝望了一眼玻璃外熙熙攘攘的人流, 垂下眼,将手机关机。

候机室的巨大玻璃外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看得人心里空空荡荡。

秋日天高气阔,一架飞机从碧空中划过。

人的每一段人生都有那一段的摆渡人,当不再合适之后,退场是必然的。

纪筝看向窗外,云层渐近, 霞光入眼, 南城越来越小,缩成沧海一粟。

她想起从前看书时读过的一句诗。

我的嗓音是一列被截停的火车, 而你的名字是俄罗斯漫长的国境线。

再也说不出口的, 未完的话, 都止于这个秋日。

-

飞机抵达伦敦是在次日晚上。

伦敦的风很大, 是不同于国内的秋凉, 而是刺骨的, 仿佛要将人的皮肤刮下来的细细的寒。

纪筝从机场中被人流裹挟着出来,随林清川坐上他朋友来接他们的车,上车之后一摸口袋,空空荡荡。

“等一下!”她一愣:“清川哥,我手机不见了。”

“不见了就不见了吧,”林清川从前座回头,毫不在意地说:“反正你也用不到了。”

他的友人——即将成为纪筝房东的年轻男人开着车,说起中文来也带着一股子伦敦英腔:“既然如此,先去办一张通信卡如何?”

纪筝沉默看向窗外,陌生的街道,高眉浓眼的人群来往,像是电影中的场景。

可生活却远不是像电影那般,有诸多的巧合,错过再多次也能遇见。

在伦敦的第一个月,纪筝并不太能适应。

本土的语言交流远不是她一个中国人能快速理解的,即便她学了那么多年的英语,但日常生活和教科书几乎是天差地别。

倒时差也让她很难受,她遵循了十几年的作息规律,一朝被打破,什么都要重头来过。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纪筝夜里常常失眠到很晚,辗转反侧睡不着,第二天困得直打哈欠,仍然要挺起精神来费力听课。

她的房东怀聿,在伦敦生活多年,虽然籍贯是中国人,但性格早已被潜移默化影响为一个英国绅士。

怀聿是她所念大学的老师,受林清川之托照顾她,会在伦敦下雪之日,从学校开车稍她一程回家,而后在饭桌上彬彬有礼地计算:“车费三英磅,你染脏的风衣一千五百英镑。纪,请问你想用什么方式支付?”

纪筝没反应过来,过后才后知后觉,怀聿说的那件被她“弄脏”的风衣,指的是在车里,他见她冷而从后座拿出贴心又礼貌地给她披上的外套。

风衣的一角被车门夹了一下,纪筝就要为此支付1500英镑的费用。

怀聿确实是个礼貌又优雅的绅士。

那件衣服,纪筝最后送去干洗店花了十英镑清洗熨烫,挂在二手网站以五折价格卖出。

从此之后,她学会了温文尔雅地拒绝怀聿绅士大部分不必要的体贴帮助。

不过好在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学校的同学都非常友善,他们对纪筝的长相和生活习俗都表示好奇和新奇,同时,因为注重隐私,不会让她感到被侵犯的不适。

来伦敦的第一年,因为学校课程原因,纪筝没有回家。一月的伦敦冷风肆虐,风过像冰刀,纪筝在南城没感受过这样的凌冽,不得不学着穿厚实的衣服,用羊绒围巾和毛线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和她同班同学习小组的有一位地道的伦敦青年叫弗兰克斯,浅棕色头髮,眼睛是像蓝宝石一样的颜色,不同于怀聿的“绅士”,弗兰克斯是伦敦传统家庭教育出来的孩子,待人温和有礼且不会斤斤计较。

他在纪筝上第一堂课,忘记带教材时,友善地将教材分她一半共看,并在课后带她走遍大学各处,介绍食堂和娱乐场所。

春节时,纪筝坐在房子大厅里,蹲坐在壁炉旁烤火,尽量和善地同怀聿讨论除夕夜的事情。

她不会包饺子,这位绅士表示他可以代劳,当然不是免费的。

纪筝微笑看他:“我想麵粉和猪肉的市价并不是特别贵。”

怀聿优雅地喝着一杯热锡兰红茶:“可是我的劳动并不是廉价的。”

纪筝差点没忍住把手里的马克杯砸他脸上,告诉他再值钱的饺子也不能收五英镑一个,包的馅是金子也不能这么离谱。

就是她想认真地跟怀聿探讨他和劫匪有什么区别时,门铃响起,两下之后安静地等待主人来开门,没有再催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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