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克小说网
利克小说网 > 年代文之走无常 > 年代文之走无常 第39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年代文之走无常 第39节

 

是一般人家能承受的起的。”

林子轩跟叶知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之前纠结是因为,他没想好自己是不是应该跟小舅妈提,他知道小舅妈手里肯定有续骨膏,但他更加知道,若是小舅妈插手帮忙,以后怕是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找上来。

现在小舅妈在询问过后还能给解释,就说明小舅妈心里有成算,有应对的办法,当即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

林子轩不仅有足球还有这年代很少见的篮球,加上叶知秋给投喂的营养好,只有六岁的林子轩,短短半年的时间就长高了不少,也壮实了不少,猛地一看,说是七、八岁也是有人相信的。

再加上他看书多,知道的只是丰富,长得又随了他亲爹t z,一身的古代书生气质,让他在孩子群中特别吃的开,不管是十几岁的半大少年,六七岁的甩鼻涕小男孩儿,又或者是家属院里的小丫头,就没有不跟他好的。

林子轩是个很擅长社交的孩子,这让他来这边儿不过短短半个月,就交到了好几个交心的好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儿。

是三大队副大队长冯景波的小儿子冯涛,比林子轩大两岁,之前林子轩选择去二年级读书就是因为这个孩子。

林子轩一直知道冯家的条件不是很少,但他没有多问,也没有特意去补贴什么,他觉得自己这样才是尊重自己的朋友,不然,他直接去接济会让好朋友觉得低自己一头,他们之间的友谊就不纯粹了。

直到前天,他们去玩儿篮球,结果他们当中有个小伙伴的裤衩子被不小心刮开了,为了不光着屁股往家跑,几人就商量了一下决定去离得最近的冯涛家里,请冯妈妈帮忙给缝一下。

结果,他们去的时候,正赶上冯妈妈接了帮人做鞋的活,正好做完了去给人家送去,冯涛见此,就让自己的朋友先在自己房间里等着,他去找自己姐姐,让姐姐帮着缝一下。

不是冯涛舍不得自己的大裤衩给好友穿,实在是冯涛本身长得就有些瘦小,跟现在的林子轩差不多高,而刮坏了裤衩的男孩儿今年都十岁了,是四年级的孩子,冯涛的衣裤他根本穿不了。

林子轩他们这些年纪小的小屁孩儿不懂,但刮坏了裤衩的男生,已经多多少少知道了些男女有别的事情,就红着脸期期艾艾的说,让冯涛的姐姐给自己风裤衩子,这不太好吧?

冯涛也没多想,直接就说了:“钱林凡,你别担心,我姐就是起身费劲儿,她手巧着呢,缝的东西,还有织毛衣毛裤啥的,我妈都比不上,老多我妈收的手工活,都是我姐做的。”

钱林凡知道小伙伴这是误会了,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是不好意思让小伙伴的姐姐给自己缝裤衩子,而不是因为担心对方手艺不好。

冯涛的动作很快,他把钱林凡的大裤衩子拿进了里屋,跟他姐说了一下,过了不长时间,冯涛就把那个大裤衩子拿出来了。

果然,冯涛真的没有吹牛,他的姐姐手真的很巧,那么大的口子被缝补的根本看不出来痕迹,就是最大的三角口那里,也被绣了一只很可爱的小向日葵。

在其他人都惊讶赞叹冯涛姐姐手巧的时候,林子轩注意的是自己刚刚看到的冯涛的姐姐,站起来的时候,上半身是往前倾,需要手里的拐杖支着身体,好像腰部不能支撑住上半身的重量一样。

林子轩跟叶知秋稍微学过一点儿医学知识,在他的印象中,只有腰断了才会这样,但腰要是断了,人的腿就应该走不了路了,但冯涛的姐姐又明显能走动,腿上的肌肉并没有小舅妈说的那种因为不良于行而萎缩的样子。

钱林凡发现林子轩一直不自觉的朝着已经关上的里屋门看,大约是猜出来林子轩在想什么,因为冯涛家的事情本就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也就直接告诉林子轩了。

他把大裤衩子套上,还特意回头看了看那朵小向日葵,这才对林子轩道:“子轩,你是不是奇怪涛子他姐是怎么回事儿?”

林子轩有些迟疑,他自然是好奇的,但跟在叶知秋他们身边这么长时间,叶知秋教了他很多,知道这样打听议论人家的隐私很不礼貌。

只是,没等林子轩摇头,冯涛就叹气道:“子轩不用不好意思,我姐的事儿,整个军区都知道,也不是啥秘密,也就你是刚过来,才没听说过。”

一帮孩子一边抱着篮球走出冯家,一边七嘴八舌的给林子轩讲冯涛姐姐的事情,或者说,是从冯涛父亲冯景波的身份开始说起。

冯景波的身世跟蓝海生这一世小时候的遭遇比较像,同样是战争时期,为了革命暂时交给老乡帮着照顾的孩子,也同样因为时间长了,觉得这是个拖累,是个白吃饭的,然后遭到虐待。

不同的是,蓝海生在小的时候,被家里人幸运的找到了,虽然遭受了磨难,甚至坏了底子让身子骨一直不健康,直到他们回来,借着空间还有异能才修复好。

冯景波更惨,据后来调查得知,冯景波的母亲,在把他交给老乡抚养后不久,就被路上遇上的鬼子给抓走祸害死了。

而他的父亲,后面是端了那处鬼子据点,找到了被鬼子用来震慑,暴晒在城墙处的妻子的遗骸,他知道妻子怀孕,但找到的时候,妻子已经死了,肚子都被人剖开了。

他自然不奢望自己的孩子还能活下来,再加上他也没找到这边儿有活着的婴孩,被泡在福尔马岭里的婴儿尸体倒是找到好几个。

所以,他压根儿就没想过,妻子是先生下孩子交给了老乡照顾,然后才出事的可能,自然也就没去找过自己的孩子。

◎安排救治冯家女◎

其实, 冯景波的母亲在将冯景波托付给养家的时候,是给留下二十块大洋还有一根金条的,这些, 足够养一个孩子到成年的。

但在养家看来,这些就是冯景波的母亲给的借住费, 要不是因为村里都知道冯景波的身份,知道他是八、路、军的孩子, 他们早就弄死冯景波了。

可就算这样, 等孩子三岁之后,就被赶出去割猪草,喂鸡,做家务,随着长大,洗衣喂猪, 反正脏活累活都是他的。

十五岁的时候,赶上三年灾害, 冯景波被逼的没办法, 正好赶上有招兵的, 他就死皮赖脸的跟着去当兵,人家嫌他年龄小,长得更加瘦小, 不想收他, 他就闷头跟着人家的运兵车跑。

后面,有领导因为他的奔跑速度还有韧性,很是欣赏他, 所以给了他一张入伍表格, 从此, 他就开始了当兵生涯。

说实话,他对自己的养家没有任何的感情,真的不想再跟养家有任何牵扯,但,这个社会就这样,讲究养恩大于生恩,讲究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名声是考评的关键,冯景波想要长久的留在部队,想要往上升,名声上就不能有损,所以,不管他是否愿意,是否真心,他只能每月给家里邮寄三元的赡养费。

养家自然不满意这点儿钱,后面还闹到了部队,但当时的津贴确实不高,冯景波就是个普通兵,一个月只有八元的津贴,而且他还把除了买生活用品的钱都给自己牺牲的战友家给邮去了。

所以,这波操作之后,养家白闹了一场,冯景波不仅没有受到影响,还因为他在履行了赡养义务之后,兼顾战友情谊,加上他敢打敢拼,军事素养过硬,当年就升到了排长。

这个,他自然不会跟养家说,养家也不清楚他升到了排长,但他养父意外摔断腿,这个消息传过来之后,又赶上冯景波刚出任务回来,这让他不管怎么样都得休假回去探望一下。

结果就是,在回村的路上,意外遇上了同村的姑娘被流氓纠缠,为了保护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