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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用心

 

青平府的赏花会近日举行, 各界爱花之人纷纷前往府城, 一睹繁花盛会。。

青平府的大街小巷俱陈列各色花卉,以供游人观赏,有些买不起赏花会上的花的, 便会从街巷中挑选自己喜爱的带回去留作纪念。

一般而言, 能够参加赏花会的花卉是已经经过各县筛选出来的, 而这次南封县送赏的花正是耿才梁的金带围。此花在南封县已经颇负盛名, 就连郑崇乾与袁镛都对之赞不绝口,袁镛还与唐时提及过, 唐时只能装作不知道的样子。

耿才梁是个人才,他很好地阐释了金带围的寓意, 更何况,芍药的这个品种大家实在是从未见过,新奇的事物总会受到众人的亲睐, 于是金带围就不负唐时的期望,闯出了名声, 就连青平府都有所耳闻。

终于到了赏花会的这一天。

赏花会因为每年春秋各举行一次, 故而青平府特地为赏花会建了一处院子, 送赏的花卉分别陈列, 供人品评观赏。往往这时候也是文人墨客大展文采的时候,他们因花生情,会当场为看中的花卉吟诗作赋,到赏花会结束之时,被赞美次数最多的花卉便是本届的花魁。而剩下的花卉如若遇上喜爱之人, 便会作为交易的商品,换取利润。

耿才梁作为南封县的送赏人,亲自来到了赏花会。他不过三十来岁,身形较瘦,长得比较普通,属于扎人堆里找不出来的那种,可这次别人却能够从人堆里一眼看到了他,就是因为他带上了金带围。

金带围其他人也有所耳闻,正想仔细看看这颇负盛名的芍药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没有亲眼见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出来那种花型的。

耿才梁来得不早,他到达赏花会的时候,赏花会已经人满为患了。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金带围,身边还有几个威风凛凛额护卫护着,唯恐这花遭遇什么变故。

“耿兄可终于来了,叫我们好等。”迎面走来几位地主,见到耿才梁不过说了这么一句话便将目光放在了他的手上。

这是一株芍药,毋庸置疑。他们万万想象不出来芍药还有这样的品种,娇艳的双层花瓣之间一圈金黄色的花蕊实在是点睛之笔,本来芍药就以娇艳富贵闻名,可如此一来,这花更增添了几分尊贵之意。再联想到花的寓意,他们一个个的目光便更加灼热了。

他们似乎已经预料到了这届赏花会的花魁会是谁,也只有这样的花能够与其他府的花魁一决雌雄,甚至可以说是独占鳌头。

耿才梁乍一见到这株芍药,与他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株新品种一定会受到官员们甚至宫中贵人的喜爱。

青平府的赏花盛会唐时无暇顾及,他现在正在经历题海战术。袁镛将历年童生试的试题都拿过来让唐时一篇篇地做,唐时这是第一次做古代的科举试卷,觉得还真的挺有难度的。

袁镛给他评改了一份试卷后,说道:“虽说童生试是在九月份,但基础还需要早点积累起来,你这篇写得不能说不好,但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被你忽视了。写文章词藻与思想固然重要,可最关键的一点是要由心而作,为师在你这篇里倒是品不出这一点。”

这个问题其实唐时自己也明白,他记忆力极佳,背过的文章都能清晰地记起来,所以他在写文章的时候往往会大量引据经典,这样的文章读起来很畅快,但总觉得缺了点灵气,他已经在努力改正这个毛病了。

袁镛看唐时沮丧地低下了脑袋,想他如今也不过十三岁,文章写成这样已经是非常出色的了,自己对他的要求还是高了点,“不过这一点慢慢来,等你阅历多了,文章自然就能品出来味道了。”

唐时心想:我这些年的阅历说出来能吓死一大票人,这实在跟阅历无关,他就是没有用心。

“我明白了,老师。”唐时在袁镛面前一直是个乖学生。

袁镛对他的期望还是挺高的,他不让唐时当官却让唐时参加科举,一方面是为了唐时着想,毕竟秀才、举人之类的身份肯定会给他带来助益,另一方面就是考试是衡量学习的一个重要尺度,他希望通过科举让唐时清楚地知道自身的学识深浅,并激发的动力,以免他失去了目标。

唐时明白袁镛的良苦用心,他也一直在进步。

“对了,石头,为师过些时日可能要暂回京都一趟,到时候你就得自己学习了,童生试的时候为师可能赶不回来。”

唐时点点头,“老师,我不会偷懒的。”

袁镛笑了起来,他倒是不担心唐时偷懒,可是自学往往会不自觉地困囿于方寸之地,若是上个学堂,身边有夫子教导、有同窗比较,石头才能更加清晰自己如今的学识深浅。

“石头啊,为师认为你应该上个学堂,多与其他同龄学子进行交流,这样成长得才更快。”

“弟子听老师的。”他的心境与一般小孩子不同,他的很多习惯与思维已经固化了,在学习上比之年轻的学子少了一种创新与激情,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他已经打算八月份与小风、颂儿他们一起入学。

下了学后,他回到唐家,李绍几人正凑成一团习字,主要是李绍单方面地教导唐风三人写字。李绍的字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可唐风和唐颂的字还是差了些火候,唐雅在文字上向来敏感,一手字也已经写得能入人眼了。

唐家其他人对三个孩子的变化也都看在眼里,他们心里头高兴着呢,特别是方氏,唐雅是她的女儿,从原来的黄毛小丫头变成现在这样,她是打心眼里高兴。再过几年小雅就能嫁人了,要是能许个好人家,她就放心了。

四个孩子看到他,俱起身喊了他一声,唐时走过去看了一下,说道:“小风的字有进步,小颂还需要多加练习,小雅很不错。”

唐颂小脸顿时沮丧起来,唐时安慰他:“你年纪最小,时间还多,习字切莫心急。”

“小叔,我知道了。”唐颂放下笔,抱住唐时的腿。

唐时从怀里掏出了一份油纸包住的点心,“这是小叔在城里买的,你们分着吃,正好一人两份。”

唐颂欢呼一声,连忙拆开油纸,露出里边香喷喷的点心,“好香啊!”他狠狠吸了一口气。

他拿了一块就往嘴里塞去,可见唐风他们都没有动静便有些不好意思,“你们怎么不吃啊?”

唐风觉得自己是个小大人了,用不着跟弟弟抢吃的,弟弟喜欢吃酒给弟弟吃好了。唐雅是觉得自己是姐姐,而且她本身也不太爱吃零食,就让弟弟吃好了。至于李绍,他向来都是这副沉默寡言、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除了读书习武就没有能够令他感兴趣的事情。

唐颂将点心捧到他们面前,“你们吃呀!”

唐风摇摇头,“太甜了,我不爱吃,你吃吧。”

唐雅也摇摇头,“姐姐不喜欢吃,你吃吧。”

李绍看了白白嫩嫩的唐颂一眼,“不吃。”语气说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

唐时是比较明白李绍的个性的,他没有坏心眼,就是性格如此,而且他身上有一种韧性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小绍,你有没有打算今年参加童生试?”唐时觉得李绍其实可以去感受感受的,他毕竟才八岁,即便没有考上那也没什么,就当做是增长经验。

李绍闻言,黑沉沉的眸子看向唐时,“我考不上,浪费银子。”考试是要交考试费的,他不想浪费了这个钱。

唐时笑了笑,“你不用担心这个,就当去涨涨见识。”

要说李绍现在最听谁的话,那自然是唐时莫属,他便点了点头,“好,我听小舅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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