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镇武侯世子作为未来的当家人,对于府上的事自然是耳聪目明,迈进府门就有仆人到跟前绘声绘色地向他讲了马鞍的事。
他进入正院就见到自家弟弟正好从正堂出来,而自家父亲正对着桌子上的一堆衣物沉思。
裴三郎公关了镇武侯,见到朝城老二镇武侯世子回来,立即热情而又带几分神秘地迎上去,“大哥,请跟我来,我给有好东西给你……看。”最后一个字拖尾音,咬重字。
镇武侯世子看了眼这个还没自己胸口高的幼弟,很有些一言难尽。
他早就听说这弟弟成天派出仆人在城里买买买,全城的豪商、士族都知道镇武侯家出了个败家三公子。他们两兄弟虽是嫡亲兄弟,但岁数相差太大,一年里都说不上两句话,且弟弟败的是他自己的产业,头上还有父母在,父亲都没说什么,他自然只能当作不知,最多就是顺带看护一二,不让那些豪商欺他年幼蒙骗他。
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幼弟这么热情地凑过来。
镇武侯世子跟着幼小来到校场,一眼见到枣红马背上的马鞍。他不动声色地看着自家幼弟,故作不知,问:“这是何物?”
裴三郎拉着镇武侯世子到马鞍前,仔仔细细地讲解马鞍的各部位、用途,正要翻身上马演示,他大哥已经一脚踩在马蹬上骑了上去。
不得不说,镇武侯的基因还是很不错的,虽然食物做法不怎么样,但是该有的营养都有,把儿子们都养得不仅壮,还都挺高。在这个人均严重营养不足的年代,镇武侯世子的个头没一米八也差不多了。初冬已经挺冷的,至少零下几度左右,已经披上裘衣,显得高大威猛阔气。
七岁的裴三郎只有马蹬高,他大哥坐上马,一只连泥带土的靴子就杵在脸前不到两个巴掌的距离。
裴三郎:“……”顾客就是上帝。他微笑脸,给自家大哥做了个请的手势。
镇武侯世子莫名觉得他弟弟的笑得有点假,但又挑不出什么来,于是从仆人手里接过马鞭,拍马而出。
裴三郎上一刻还在觉得他哥威猛高冷,下一秒就看他哥成了脱缰的疯马在马背上浪起来。他一会儿甩马鞭,一会儿挥长戟,一会儿站起来,又一会儿俯身、仰倒,还双手撑在马背上甩了个高难度的踢腿翻身。
镇武侯世子足足疯了三圈才浪回来,坐在马背上略带笑意地看着裴三郎,但那爱不释手地摸着马鞍前鞍桥部位的小动作出卖了他的内心活动。他笑着说道:“既然三弟割爱,为兄就却之不恭了。”
裴三郎的笑容僵在脸上:“……”不是,哥,这是展品,非卖品。
镇武侯世子翻身下马,吩咐长随好好学习怎么安放马鞍,亲热地搂着裴三郎,说:“你这阵子很不容易,赠你两锭金子以兹鼓励。”
裴三郎顿时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多谢大哥。”钱到位,一切好说。铜马鞍换金锭子,划算呀。
裴三郎这次进城是为了打开市场销路来的,自然是早有准备。他不仅带来了马鞍,针织作坊里出产的织品足足拉了半车过来,父母、大哥大嫂、大哥家两个侄子一个侄女,二哥、二嫂、二哥家的小侄女,足够他们从入冬穿到明年开春,并且,还给他们备了拿去随礼送人的。
他为了开拓市场,自然得下足血本。
袜子、手套什么的,真不怕送多。因为总会穿旧穿坏的,一年四季都要要置办新的。消费者们一旦穿习惯,那么就是稳定的回头客。针织技术是独家生意,即使有人想山寨,想破头他们只怕都想不到是用竹签子织出来的。即使想到了,没有人教,研究针法也不容易。他的那些工人都是卖身的奴隶,被战奴看守着管得比坐牢还严,连自由都没有,不怕被高薪挖人。
铜片装饰的鞍具,可比后世贴黄金吸引眼球得多,镇武侯世子只要骑出门,那就是活招牌。进贡给天子都不见得有这好使,毕竟几个人见得到天子,万一天子收回库里当装饰品了呢?大市场还是在各地的贵族阶层中。镶铜片钉得牢牢实实的马鞍,价格昂贵,即使有豪族富商想要买回去拆了来山寨,也得想想跟镇武侯府抢生意的下场。至于那些比镇武侯更有权势的,第一波马鞍到手肯定是要拿去挣面子逞能耐的,不会拿去给匠人拆来研究搞山寨货干豪族商人的营生。马鞍在短时间内绝对是顶级奢侈品暴利生意。他后面还可以折腾出骑马的护膝、护腕、护肘卖,等到一系列产品把金字招牌砸出来了,那就是后世奢侈品大牌效应了。
不过嘛,目前他连铺子都没一家,还处在往自家人推销的起步阶段,只能想想做做美梦,能干成什么样真很难说,万一运营不善,破产清算也只在半年、一半间。他虽然不用发工资,但是四百多号人每天吃饱饭,在这个粮食比人命贵的年代,那是真的相当庞大的一笔开销。
裴二郎比裴三郎大了十一岁,因为是次子,早早地就分出去了,裴三郎一年里见他的次数两个巴掌都能数完。不过裴二郎虽然有庄园,但在朝城置有宅子,离镇武侯家不远。
裴三郎去他二哥家没去侯府那么方便,先让小厮跑腿登门找二他哥的管家与他二哥约了时间,待回到回禀说明天上午有空,他才在第二天上午带着他的袜子、手套登门给二哥送礼。
有句话叫做不患寡而恨不均,父亲和大哥都有马鞍了,二哥没有,这要是知道了,心里得是什么滋味。
裴三郎又变不出一个马鞍来,于是先在二哥那热情地推销了袜子、手套、围巾过后,这才提到自己造出了马鞍,先把马鞍的好处一通天花乱缀地夸,讲得他二哥都不信。裴三郎说:“我现在造出三具马鞍,一副是金马鞍,已经呈给父亲准备敬献给天子,还有两副铜马鞍,给父亲和大哥看了,他们都爱不释手。大哥更是赠我十金已兹鼓励,二哥若是不信我的马鞍有这么好,待我下一具马鞍造好,给二哥送来,二哥试试便知。”
裴二郎说道:“成!若是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也赠你十金。”十金虽然多,但弟弟这么小就能折腾出这么多的东西,甚至还有马鞍那样的好物件,如果弟弟没有说谎,那这十金就花得值。
大方!阔气!壕!裴三郎笑逐颜开地接下了他二哥的订单,说:“弟弟这就派遣仆从连夜赶回去吩咐工匠日夜赶工,务必早日送达二哥手里。”
他跟他哥联络了半天感情,下午便出去溜达,寻找商铺。
然而,城里没有商铺出售。
在现代社会,城里都是寸土寸金,哪怕是在明清时期,人们都喜欢置地置房,但是在这个经济极端落后的世界,人们还挣扎在糊口线上,至于住房要求,那是能够遮风蔽雨就够了,开门做生意买卖的,少到两个巴掌就能数完。这么大一个城,就连客栈酒肆都很少,还都已经算是高档消费场所。这年代出门困难,再有大量的奴隶在贵族、士族、豪商手里,人口的流动性也特别少,商业交易还在最原始最低等的阶段。确切地说,最大的需求是衣食,基本上各家都能够维持自给自足,维持不了的,那么……不好意思,往奴隶层阶上掉吧。在衣食之外有富余了,才能折腾点旁的,客栈、酒肆就算是高消费场所。粮食比奴隶的命还金贵的年代,用粮食酿的酒是什么价就可想而知了。高消费场所开的这些铺子,主家不缺钱,没往外卖的。至于旁的平民间的交易,那都是在集市摆摊,讲究点的支个棚子,绝大部分就在太阳底下晒着,雪雨天就不出来。
裴三郎的心有点凉凉的。这个世界的消费水平太低了。人们都穷,没有人花钱,再好的东西都卖不出去。如今他能走的路线也只有掌握了绝大部分经济的富贵阶层。市场调查还得再做做,不然扑进去,连朵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