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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克小说网 > 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 > 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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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我刚把方便面下到锅里,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啊?”我微微皱了皱眉,关了火,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就见老罗站在门外,一脸的焦躁。

我打开门,老罗二话不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拖出了屋,拉着我就往楼下跑。

“慢点儿慢点儿,你干吗啊?”我一边用力试图挣脱,一边问道。

“来不及了,赶紧跟我走。”老罗埋头赶路,头也不抬地答道。

“干吗去啊?什么就来不及了?你好歹让我换身衣服啊,我这大裤衩子拖鞋的。”我一脸的无奈。

“管不了那么多了,赶紧跟我去法院,谭琼辉那个案子,他们公诉了。”老罗拖着我跑了两层楼,我终于明白这小子为什么这么着急了,却又哭笑不得。

“罗杰你今天忘吃药了吧?”我忍不住骂道,“你不看看几点了啊?你现在去法院,有人接待你吗?”

老罗愣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这不也是急的嘛。”

我白了他一眼,慢慢向自己家走,走到门前的时候,就见老罗落后了我几步,他探着脖子,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那啥,没啥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咱们再见啊!”

我没好气地看着他,伸出手。

“干吗?”老罗紧张地看着我。

“电话!我什么都没带,用你电话叫开锁的!”我瞪了他一眼,抢过他的电话,从门上的小广告里找了一个开锁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告诉他门牌号后,就靠着门,看着一脸委屈的老罗。

“倒霉的是我吧?怎么你比我还委屈呢?”我忍不住骂道,“你说你干的那叫什么事儿?你就不能长点儿脑子?”

“关心则乱,关心则乱。”老罗难得不好意思地笑道,“我是太想打赢这个官司了。”

“那你也得看看时候吧?”我无奈地说道,看着吞云吐雾的老罗,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

五分钟后,在我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候,敬业的开锁人冒着大雨总算赶来了。看着脸色不善的我和一脸讪笑的老罗,这个工人明智地没有多说话,麻利地打开了锁,顺利地让我进了屋。

“找那小矬子要钱。”我说了一句,摔上了房门,将老罗和开锁工人都关在了门外。

这么一会儿的工夫,锅里那碗面彻底凝成了一团,没法儿吃了,偏偏这还是我最后一袋方便面。看着窗外的大雨,咬咬牙,我只好换上衣服,拿起雨伞,准备下楼觅食。

刚打开门,我就愣了一下,老罗竟然就靠在门边,仰着头,依旧在吞云吐雾。

“你怎么还没走?”

“走不了。”老罗把烟头扔到地上,伸脚踩灭,“静刚来电话,十分钟之内就到。”

这句话让我悚然一惊,赶紧拉着老罗进了屋:“你客厅我卧室,衣服塞洗衣机,抽屉里有垃圾袋。”

和大多单身汉一样,我的房间也只能用三个字的评语来评述:脏、乱、差。

这样的环境肯定是张静那种娇生惯养的丫头没法儿接受的,教训几句还好,就怕她像对付老罗一样,一言不合就动手,我这个小身板可承受不了。

“这大晚上的,静来我这干吗?”手忙脚乱地把换下来没洗的衣服塞进洗衣机,我忍不住问道。

“谁知道,那丫头行事,向来不按常理出牌。”老罗捏着鼻子,把我一双臭袜子塞进了垃圾袋,“就跟我说到你这儿等她,有重要的事儿。”

“这袜子还好的呢,你怎么给我扔了?”我从垃圾袋里把那双袜子捡回来,塞进了洗衣机。

“别收拾了,你们赶紧来看这个。”说话的工夫,张静已经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她把一摞厚厚的卷宗扔到床上,“赶紧看,明天一早还得给人送回去呢。”

“什么玩意儿?”我下意识地问道。

“谭琼辉那个案子的卷宗。拜托了我们家老爷子,才特事特办借出来的,不过就一个晚上,再用你们就得去复印了。”张静说着,径自走进了厨房,“有吃的吗?我还没吃饭呢。”

“你们俩,可真是。”我无奈地摇了摇头,随手抓过一本卷宗,“怎么都这么着急呢?明天再开始研究这案子也来得及。对了,叫外卖吧,我也没吃呢。”

“明天?哼。”张静冷笑了一声,一边打电话订餐,一边说道,“小明哥你敢不敢跟我打个赌?明天你到法院,根本拿不出来卷宗,到开庭之前,你都别想弄明白这案子到底怎么回事。”

我微微皱眉,张静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作为辩护律师,虽然我们有权调阅案件相关卷宗并进行复印摘抄,但实际上,法院有各种理由推托、拒绝我们的要求。不用太久,哪怕只在开庭前一天才让我们看到卷宗,他们就没有违规,但对于我们来说,就没什么意义了。

“而且,这案子开庭时间已经定了,就在一周后。”张静补充道。

“这么快?”我和老罗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但在这件事情上,张静不可能骗我们。

看来,检察院那边的确已经决定要速战速决了。

当下,我们两个不敢怠慢,快速浏览起了卷宗。

本案中的死者顾青,是一个年仅二十六岁的年轻小伙。照片上的他高高瘦瘦,穿着一件深蓝色的t恤衫,留着一头干净的短发,很阳光,也很帅气。

用时下流行的话说,是一枚当红小鲜肉。

只是死的时候,他靠坐在厨房的墙边,红色的血、粉色的脑浆喷溅在他身后的墙壁上,格外的刺目。

按照这份卷宗的描述,他的死完全是一场飞来横祸。

案发当天,骚乱发生的时候,住在五楼的顾青也被吸引了,他走上阳台,从窗户探出头,看着楼下的热闹。一枚子弹从斜下方射了上来,正好打中了他的眉心,射进了头骨,弹头在他的颅腔里翻滚,瞬间搅烂了脑组织,掀开了后脑的骨头,掉落在地上。

顾青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了世界。

对目击者的调查显示,现场只有谭琼辉开了一枪,射出了一枚子弹。谭琼辉辩称,他严格按照守则鸣枪示警,开枪的方向为斜向上方的空中。

检方认为,谭琼辉不能肯定自己的子弹没有打中被害人。死者顾青当时所处的位置正是谭琼辉开枪的方向。

现场发现弹头一枚,上面有被害人血迹。经鉴定,该枚弹头与谭琼辉射出子弹后遗留在枪支里的弹壳吻合,可以做同一认定;弹头磨痕与枪支膛线吻合,可以认定,这枚弹头就是从谭琼辉的枪中射出的。

经查,谭琼辉所配枪支为刚刚完成换装的9警用转轮手枪,配弹6发,枪支收缴时弹仓内剩余子弹5发,弹壳一枚,符合目击者的证词。

检方认定谭琼辉枪支使用不当,开枪时没有事先观察,疏忽了流弹可能对围观群众造成伤亡,应该认定为玩忽职守。被害人顾青的死亡与谭琼辉开枪之间存在直接关系,开枪后,谭琼辉并没有第一时间向上级通报,请求支援,对被害人展开急救,致使被害人顾青没有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应该对顾青的死负有责任,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谭琼辉在供述中辩称,在开枪前,他已经呼叫支援,开枪后,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子弹打中了人,因此没有急救。且案发现场形势紧张,为了保护群众,他也没有关注子弹的去向。

检方则认为,被害人顾青中弹后,其家属第一时间报警,指挥中心已经向巡警及执行支援任务的武警通报了警情,谭琼辉的辩解并不成立。

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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