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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无罪辩护

作者:张海生

编辑推荐

★国内首部以律师角度破案的刑侦小说,文中主人公致力于为含冤者翻案辩护,一个案子一章,节奏明快,案件重口,具有很高的阅读快感,案件涉及“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拐卖妇女”等多个近年来引起热议的时事热点,具有现实意义,又发人深思。

★ 九大超重口味的惊天血案,九场拍案叫绝的庭上辩论!烧脑、惊险、紧张、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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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任何人都有免于“被犯罪”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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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由简明、罗杰和张静组成的刑辩律师铁三角,致力于为冤者昭雪,让死者瞑目!

废弃的车辆,衣衫不整的女孩,指纹、齿痕、精液等种种痕迹统统指向一个人,是证据确凿还是精心设计的阴谋?

温文尔雅的大学教授手握钉头锤,是过失杀人还是被人陷害?

被拐卖的妇女反而成为贩卖妇女团伙的头目,是天性使然还是另有隐情?

还有公路游魂、陋室碎尸、校园凌霸等多个扑朔迷离的案件……

简明三人组该如何利用专业知识,查出谜案背后的一桩桩惊天秘密……

作者简介

张海生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会员和世界华语悬疑协会会员。

熟读万卷法典,一心想成为舌辩群雄的律师,却阴差阳错成了文字创作者。

从事悬疑小说创作近十年,拥有缜密的逻辑思维和天马行空的脑洞,喜好以文字为载体,挖掘最深处的人性善恶。

引子

正义是需要追寻和求索的,因为我们无法达到一个完美的正义的现实,我们必须去追求。公正不是结果,而是一个过程。

——艾伦·德肖微茨

我……

我叫简明,四十三岁,单身。

和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差不多,我有点胖,头发掉得也越来越多,估计用不了几年,我就该秃顶了,所以,前几天我索性剃了个光头,配合我右手虎口处的疤痕,这样子看起来的确有点吓人,但是相信我,我可是个穿着西装的不折不扣的办公室白领。当然,其实我不怎么喜欢长时间坐在办公桌前,如果你到办公室来找我,我更愿意半躺在沙发上接待你,这并不是说我不讲礼节,而是我的腰有点问题。

和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也有点不同,四年前,我还不抽烟,但是现在,只要是烟,我就可以抽上两口。要知道,这个年纪才开始抽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套句不怎么时髦的话,我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我不喝酒,什么酒都不行,只要一点酒精,一些我不太愿意回忆的东西就会像冲破了堤坝的洪水猛兽,彻底将我吞噬。

相信我,那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与抽烟同时开始的另一个爱好是养花,家里,办公室里都养。但我只养郁金香,黄色的。我不怎么在意它们是否开放,是否漂亮,是否芬芳,只要它们还活着就行。当然,如果它们能活得好一点,我会更开心一些。

它们来自于同一批种子,一共十盆,曾经。

我……

对不起,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如果这是一份征婚广告,接下来我应该介绍一下我的工作。

我有一间曾经很有名的律师事务所,是的,曾经很有名,有名到你在这个城市里提起“杰明律师事务所”,法官和检察官都会感到头疼无比。在我做刑辩律师的十年里,我们接手的刑事案件没有输过一次,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被无罪释放。

真的,我没吹牛,就算一审输了,二审也都改判了。

但是现在,我已经四年没有接过刑事案件了,这间律所只是勉强还活着,有时候我还得自掏腰包养活在这里赚钱养家的人。只因为,我答应过他们,只要我还活着,这间律所就绝对不会关门。

不该是这样的,本来不该是这样的,我们本应该成为中国最有名的刑辩律师。

可是那两个家伙啊,却偏偏在律所最辉煌的时候,以一个潇洒地转身离开了,留我一个人守着这个摊子。

我一个人,怎么可能打赢那些官司呢?

唉,我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本来我是打算将这些东西带进棺材里的,可是,早上起来的时候,郁金香又死了一盆,现在,只剩下办公室里的那三盆还在苟延残喘了。

我突然间就觉得很伤感,这个世界上,果然没有什么东西会陪我走到最后,无论是人还是物,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没生命的。他们最终都会离我远去,就像从来没有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一样。

但是,真的没有出现过吗?

我知道不是这样的,空着的郁金香花盆,空着的律所副主任办公室,堆满了陈旧档案的保险柜,那辆二十年车龄还喷着黑烟在路上蠕动的本田……

就算我再怎么努力不去想、不去回忆,可这些东西就那么摆在那里,赤裸裸地揭示着现实:你无法回避已经发生的过去,就像你无法阻止已经发生的事实。

而且,今天早上,当那盆郁金香在我的后知后觉中结束了生命的时候,我知道,留给我的时间也不多了。

对不起,老罗;对不起,小静。原谅我在四年之后还是开始这样回忆你们。

本来,我答应过你们,永远不会再想你们的。

可是,谁叫四年前留在我右手虎口处的伤疤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我,那盆该死的郁金香偏偏又在一个容易惹人伤感的阴天魂飞冥冥了呢。

而且,那些因为你们的努力,从断头台上捡回了一条命的人,那些因为你们的坚持,原本该被掩埋却得以重见天日的真相,也不希望就这样无人知晓吧。

那么,嘿,我准备好了故事,你们有酒吗?

林中女尸

法律的基本原则: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1

2002年9月15日,我二十九岁生日。

五年前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职业律师。几天前,我和大学时的同窗,一起通过了司法考试的罗杰合伙创办了杰明律师事务所。

这是我平生收到的最大的一份生日贺礼。

不过,事实上,所谓的合伙,只不过是老罗一厢情愿的说法罢了,我没出一分钱,可是老罗却给了我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并让我做律所的主任,而他只做副主任。

“我这个人哪,自己啥德行自己最清楚,脾气臭,性子急,让我当领导,大家一准儿掉沟里。嗨,怎么开车呢?”对于我第五次提出的质疑,老罗一边忙着超车,一边解释,“你就不一样了,成熟,稳重,考虑事情全面,要说当领导,没有人比你更合适了。虽然你没什么进取心。”

“主任我当行,但是这个股份,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我抓着扶手,努力压住胃里的翻腾,刻意忽略了他最后一句话。

“嫌少?”老罗眉毛一挑,“大哥你也太贪心了吧?我这可都是家里拿的钱,换了别人他们还不同意给这么多股份呢。”

“不是,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有点多了?”

“行了,像个爷们儿行不?磨磨叽叽的。”老罗猛地一打方向盘,已经七八年车龄的老本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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