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坠落山崖消失无踪
明彗的前半生,就如她的名字一般,是颗明亮闪耀的彗星。
她的父母高龄得女,对这唯一的掌上明珠相当呵护,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将她视若珍宝。
明彗功课并不顶尖,长辈们也不要求她顶尖,但学生时代十分平顺地过了,谈了几个小恋爱,出社会後也一帆风顺,在自家的家族事业里任职,真是没受过什麽大风浪。
她的外表娟秀清丽,又娇生惯养长大,有股闺秀气质,一直不乏追求者,在三十整岁那年,明彗就跟现在的老公闪电结婚,步入爱情的坟墓。
说是老公,但早晚会变前夫吧,两人只是拖着,谁也不愿先开口,大抵是都怕麻烦。
在明彗婚後十年间,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和父母都一一病老离去,原先万千宠爱的娇娇女,成了孤身的妇人。
其实跟先生如果感情甚笃,倒也不至於如此孤单,坏就坏在,明彗有个无所不管的婆婆。
先生跟她一样是独子,公公又早走,跟婆婆母子俩感情特别好,导致明彗一嫁过来,婆婆就颇有微词,乃至後来诸多不满。
起先,是住在隔壁栋大楼的婆婆,嫌弃明彗五谷不分,连炒菜也炒不好,家务做得七七八八,於是经常跑来她和先生这里,边念她边煮饭,怕她儿子吃不到营养丰富的妈妈料理,到後来,乾脆要他们过去吃。
明彗没那个脸皮,慢慢地就变成先生下班後先去婆婆家,吃完晚餐才回来,而她就随便在外头简单吃,打发一餐。
她家境一直不错,从小到大爸妈都有请煮饭阿姨,家事几乎不必她做,父母只要求她乖巧健康就满足,又哪里懂得当个家庭主妇。
「你嫁给我,什麽都不用做,辞职在家当个公主,就跟在你家一样。」
先生求婚时,是这样跟她说的,哪知道婆婆跟儿子的想法差了十万八千里。
「你宠老婆是没关系,啊娶来不工作也不会做家事,会被人家笑。」
婆婆总这麽说,还会把附近的年轻媳妇拿出来,跟明彗轮番比较,说哪家的多懂事,哪家的又多贤慧。
那时候明彗还年轻,没有那种「老娘就是命好,你是羡慕还忌妒」的坦然,常因婆婆的碎念而莫名感到羞愧,像是自己真的做错什麽似的,连悠闲的喝个下午茶都不安,怕婆婆随时会来按门铃,监视她的举动。
明彗并不是真的不做家事,但做得不好也是真的,疼爱她的父母要乾脆帮她请个打扫阿姨,但婆婆也有话说,说是这样太奢侈浪费,嫁过来就应该明白夫家不是那种高门大户,要习惯他们这种小康家庭的生活方式。
婆婆虽强势,说话还不算太尖酸刻薄,观念也没有错,说到底,就是生活方式不同。
先生和明彗都不是爱吵架的人,面对婆婆都是退让再退让,到後来,明彗越来越沉默,婆婆越来越多话,先生越来越少碰她。
「我跟妈今天聊晚了,很累,先睡。」
不知何时开始,先生都会在婆婆家待到睡前才回来,回来洗个澡就躺在床上睡翻了,两人变得无话可说,性生活越发萧条,半年一年也没几次。
缺乏身体和精神交流的婚姻生活,让明彗如同乾涸的溪流,最宝贝她的家人们陆续离世後,她懒得管理将公司卖了,买下几间市区的套房改装出租,经济上虽然很宽裕,但是生活圈变得很狭隘,一度罹患忧郁症,要靠药物才能睡好。
她有想过回到职场,但缺乏勇气,也想过上网偷偷认识男网友,哪怕闲聊打发时间也好,不过骨子里还是比较保守,於是始终什麽也没做。
後来,明彗实在太寂寞了,就认养了一只哈士奇,她非常疼爱这条狗,替牠取名为fsh。
哈士奇是极地犬,明彗舍不得牠老热得喘气,便从梅雨季後就开冷气,婆婆对这点不以为然,叨念许久,而fsh一年换好几次毛,明彗为了怕婆婆和先生过敏,就添购了数台空气清净机和扫地机器人。
「扫地用扫把吸尘器就可以了,咁有需要买这些?还买这麽多台,养狗养得这麽麻烦。」
婆婆对於明彗这个媳妇本来就不满意,加上一只耗神伤财的大狗,更是看不顺眼,还透过先生要求明彗把狗送走。
然而fsh带给明彗很多快乐,抒解了她对先生压抑的不满和失去至亲的郁愁,她无论如何无法放弃这只狗,宁愿忍耐婆婆的唠叨,也坚持要养下去。
「妈说你不把狗送走,以後要生小孩环境也不太适合。」先生这麽劝她。
这时两人已结婚快七年了,不知是谁的问题,明明没有避孕,但肚子一直没消息。
明彗下意识的不想生小孩,小孩如果生出来,婆婆一定会插手管教,她不想见到孩子跟自己有隔阂,就像先生跟她越来越疏离。
「那就别生吧。」
婚後她第一次,这麽直白地对先生表达心中的想法。
「你在说什麽傻话,我妈很想抱孙子。」
「我们一年做爱几次?要生也很难吧。」
两个不擅长争执的人,最後对这样的话题不了了之,但彼此心中都有了芥蒂,最後,终成陌路,如同同个屋檐下的室友。
明彗放弃了在婚姻中寻找幸福,把重心放在fsh身上,送牠去狗学校受训,买最好的饲料和营养品,还加入哈士奇社团爬文,把所有能给的爱都给了fsh,也把所有缺乏的从fsh身上找回来。
「只有你会陪在马麻身边了。」
这样的发展,自然让明彗十分害怕fsh离开她,为了维持牠的健康,每天早中晚都带牠去散步,有时还带牠去专门的宠物游泳池游泳,夏天牵去海边,秋天带去爬山,训练牠的肺活量,反正她是闲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照顾狗。
fsh很好的回报了她,从小到大没生过病,也比其他养在亚热带都市里的哈士奇精实健壮,毛色润泽无比,眼睛闪闪发亮,夜晚看起来像头狼。
也就是在某个晴朗的下午,明彗带着fsh走一条不熟悉的山路,突然遇到地震,为了躲避落石,一人一狗双双落下山崖,消失无踪。
「大柱哥,那头狼老待在门口,怎麽办好?」
「牠也不咬人,要待就让牠待着吧。」
明彗在昏沉间,想起跟她一同摔下山坡的fsh,顾不得自己疼痛沉重的身体,硬是睁开眼皮,想确认心爱狗狗的状况。
「大姊醒啦!」有人叫道。
「你小声些。」
身下的床很硬,明慧用手肘撑起上半身,看到身边有两个大男生,正殷切地望着她。
「大姊,这头狼一直跟着你,是你养的吗?」
明彗抬头一望,发现有个更年轻的男孩,站在门口,指着门外的fsh。
「是我养的,能让牠进来一下吗?」明彗点点头问。
「牠不会捣乱吧?」男孩问。
「不会的。」
得到明彗的保证,男孩挪动身体,fsh马上冲过来,跑到床边。
「goodboy!马麻看看,你有没有受伤?」
明彗想下床检查fsh的伤势,却被疼痛止住了动作。
「大姊受伤了,先别乱动,这狼挺好的,早些还去叼了只兔子。」
在她床畔的其中一个男生,亲切地回答,另一个男生,则不发一语,只是沉默地看着她。
「牠不是狼,是狗,是哈士奇。」
明彗觉得荒谬又好笑,大城市里哪来的狼。
「狗?这家伙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