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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徐不疾,“人,我希望你遵守承诺,完好无损的还回来,我沈禹向来说到做到。”

“哈哈哈哈,好!沈总以的为人,想必不会做这种出尔反尔的事。明天晚上十点,港口见,我保证,你的宝贝女儿会完完整整回到你身边。”

身后有人推了我一把,车内顶灯一开,就这么狼狈地出现在沈先生眼前,再一次,又一次,像只可怜没人要的脏狗狗。

“宝宝,看爸爸一眼好不好。”即使我没有抬眼看他,也知道现在的沈先生眼里一定有我想要的怜爱与心疼。

想到这,鼻子愈发酸涩,眼泪决堤般涌出来,我抽噎着还是不愿意看他。

直到身边的人挂断电话,我才觉心里空落落一片,眼泪所过之处尽是一片冰凉。

“大哥,没想到这传闻竟然是真的。”左边

男人听到过往那个杀伐果决的沈禹一脸温柔哄人时,呆了好久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右边男人听罢,隔空踹了他一脚,而后又认真看向前座大哥,斟酌开口道:“大哥,沈禹这么紧张她,为什么我们不趁机多要点现金,以后也好打点。”

那人一巴掌拍向他的头,又兀自点了根烟,这才沉声道:“你以为他沈禹是纸老虎?他的手段你我都见过,黑白两道通吃的人能有多简单?有些事情,点到为止,那批货能不能真的从他嘴里抢回来还是个问题。”

右边男人沉默好一会便不再说话,转而又看了我一眼,随后又转了回去。

我缩在后座,摸着方才被烟头烫伤的地方,久久回不过神来,这里没有沈先生的味道,对他的思念连着眼下的痛楚密密麻麻涌入心脏。

爸爸,我好想你……

时间比料想中还要难熬,一行人第二天中午出发去港口前,还去了趟市中心的商业街。窗外夕阳西下,人群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我被藏在阴影下,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右边男人下车后没多久,从黑色背包掏出好几把崭新的手枪,防弹衣,以及大量子弹。随后他又从侧边袋翻出些许零食和小吃,不乏有面包,鸭脖,辣条,饼干,以及……棒棒糖。

他将棒棒糖扔到我怀里,眼神示意我拆开。我惊疑不定,小心翼翼撕开包装纸,放在眼前依旧下不去口。

“怕有毒?”前方大哥嚼着饼干,一脸戏谑,“吃吧,大小姐,这东西怕是过了今天就再也吃不着了。”

迫于无奈,我只得胡乱尝了一口,味道比想象中的还要好,是水蜜桃味的。

“为……什么……”我含着糖,任由甜味在口腔蔓延,许是因为这个,紧绷的神经微微松弛,我突然就这么开口问他。

“为什么?”大哥嘴角微勾,带着些自嘲,“你老子是那种会把嘴边肉放跑的人?小姑娘,你太天真了。”

他见我还是一副懵懂无知的神态,也只是摇了摇头,泄气一般倒在座椅上,“你只需要知道,死的不是你喝我,就是他沈禹。”

我心尖一颤,一时愣住,昨晚胎记那块被烫到的地方又开了疼了。我压下心头忧虑,点了点头,便不在多问。

晚上十点,车子刚驶入港口便看见乌压压一群人整装待发排列成队,静静站在沈先生的身后。他一袭黑色风衣长身而立,发丝被海边刮过的风吹得凌乱,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那双如鹰一般的目光始终在我身上。

这本书修了一些,准备拿起来重开,在主页,内容大差不差,后续更新都在另一本

今天是这个月来的第六次了,我知道,那个女人不会回来的。她这次做得很好,我被扔在了离家几百公里的地方。

我今年十二岁,没有户口,没有名字,没有父亲,没有母亲。

我只有一条贱命和那块打我出生起就烙在我脸上的丑陋胎记,这是我被养母第一次扔掉时认真思考的结果。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他们哭了有人哄,饿了有东西吃,冷了可以躲进爸爸妈妈的怀抱。

而我的世界,似乎永远只有一眼望不到头的黑暗。

那个女人心情好的时候,会笑眯眯的把她剩下的饭菜倒在看门狗用的铁盆里面。

心情差的时候,她会毫不留情把我吊起来,用手臂大小的棍子使劲抽我。

好几次我差点以为,我就要死了。

在她眼里,我连一条狗都不如。

挨打的记忆从我开始记事起便有了,我一直以为,母亲都是这样的。

直到有一天,我实在饿得不行,在垃圾桶找吃的,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的大人都和养母一样。

我记得那天阳光很毒,我缩在垃圾桶的阴影里,静静看着不远处和我一般大的小女孩被两个大人抱在怀里逗得咯咯笑。

我拿着忙活了一上午才从垃圾堆里找到的一块被人咬过的面包,已经发烂发臭了。

我呆愣地看着沐浴在阳光下的人,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天使,享受着来着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而我只是阴沟里的一条见不得光的蛆虫,永远只有被抛弃的命。

我缩着脖子,思绪逐渐拉回,望着周围完全陌生的环境。

回不去了,我想,回去了也会被扔掉。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这个城市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物,可怖,冷漠。

除了没有了所谓的家之外,被丢弃的日子和从前其实没有多大区别。我依旧靠捡垃圾为食,偶尔还会有来自所谓大人的施舍,有的时候是一块,有的时候是五块。

但这些钱往往都进不去我的口袋,总会有人想法子从我这拿走他们。

不过,也无所谓,够我活下去就行,多少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一天我依旧和往常一样,蹲在街边,身上穿着被抛弃那天穿的破烂衣裳,现在已经脏得不能看了。

我缩在路边的角落里,低着头,只是发呆地看着面前空空如也的破碗。

说起来这个碗的前主人是昨些日子同我说过几句话的人的宝贝。

我记得他是个男孩子,比我矮,很瘦,眼上的位置有一块同我类似的疤。

他说,那个疤是他在小时候被爹妈用开水烫的。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的去摸我脸上的胎记。可那天他告诉我,我眼睛上的那块胎记很好看,是春天里的蝴蝶。

我记得他说的这些话,也是难得开心,毕竟第一次有人这样夸我。

可是最近他不见了,只剩这么个破碗躺在他几天前坐过的地方。听别的人说,他是被家里人接走享福去了。

我愣愣地想,原来我和他是不一样的。

之后的日子我依旧是一个人,街边同我一起乞讨的孩子看见我脸上的丑陋胎记,都会选择性地离我远远的。

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说过话了。

直到有一天中午,我在垃圾桶边上见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花狗。

它的一条腿被打断了,我把它抱起来的时候,已经昏死过去的它还下意识地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

我只是觉得它可怜,像我一样,被丢掉了,是没人要的东西。

意外的是,在我的照料下它居然活了下来。半个月后已经能够像样走路了。

我很开心,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加加”。

我会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来省钱买杯牛奶,我知道它很喜欢这个。

有了加加的日子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乐,我和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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