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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恐惧

 

“让我们回到这张恶作剧照片。无论照片的文字说明还是报道本身都没有明说是家乡公墓,我对此确信不疑。我应该能从背景上认出它,但我关注的是细节。”

“对。”泰德说。

“镇长丹凯顿坚持不要明说是家乡公墓——这是严格的先决条件。他是那种非常谨慎的人,实际上谨慎得有点儿让人讨厌。我可以理解他允许拍照,但我认为他决不会允许明说是哪个公墓,因为害怕引起破坏行为人们也许会去寻找那块墓碑或做出诸如此类的举动。”

泰德点点头,这很有意思。

“所以,你的心理变态者要么认识你,要么来自这里。”庞波继续道。

泰德曾做过一个假定,他现在为此感到羞愧,他曾认为一个树比人多的小镇的警长应该是个笨蛋,这个人不是笨蛋,他显然比世界著名的小说家泰德波蒙特优秀。

“我们至少现在必须这么假设,因为他似乎有内幕消息。”

“那么你提到的脚印是在家乡公墓。”

“是的,”庞波几乎心不在焉地说“你还满着什么,泰德?”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警觉地问。

“我们别绕弯子,好吗?我必须给纽约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些名字,你必须认真想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名字要告诉我的。出版社编辑我不知道。现在,你告诉我,我们要抓的那个家伙实际上认为他就是乔治斯达克。星期六晚上我们做过这个假设,认为它是不可能的,今天晚上你却告诉我它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为了证明它,你向我提出脚印问题。要么这是你从我们共有的事实中做出的大胆的推测,要么你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当然,我更喜欢第二种选择,所以,告诉我你的理由。”

但他有什么理由呢?以几千只麻雀的叫声为先兆的恍惚状态?庞波告诉他克劳森寓所客厅墙上所写的字之后他在稿子上所写的同样的字?在一张后来被撕掉焚化的纸上所写的字?一个梦,其中他被一个可怕的看不见的人领着穿过他在罗克堡的房子,他所触摸的一切包括他的妻子都自我毁灭?我可以称之为心里的事实而不是心灵的直觉,但仍然没有证据,不是吗?指纹和唾液暗示了非常古怪的事——但真那么怪吗?

泰德不这么认为。

“庞波,”他慢慢说道“你会嘲笑我的。不——我收回这句话,我现在知道你不会的。你不会嘲笑我的——但我也非常怀疑你是否会相信我。我反复考虑过,但结果是:我真的认为你不会相信我。”

庞波的声音马上传过来,这声音急迫、威严、难以抗挡。

“试试吧。”

泰德忧郁了一下,看看丽兹,然后摇摇头:“明天吧,当我们能面对面的时候,那时我会说的。今天晚上你相信我的话,它无关紧要,我所告诉你的就是我能告诉你的所有有价值的东西。”

“泰德,我说过以目击证人拒捕你——”

“如果你必须这么做,那就做吧,我不在乎。但在我见到你之前,我不会再说什么了,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

庞波沉默片刻,然后叹了口气:“好吧。”

“我要向你描述一下警察正在寻找的那个人。我不敢说它准确无误,但我相信它比较准确,准确到可以告诉警察。你有笔吗?”

“有,说吧。”

泰德闭上上帝安在他脸上的眼睛,睁开上帝安装在他大脑里的眼睛,这眼睛总是能看到他不愿看的东西。读过他的小说的人第一次遇见他时,总是很失望,他们总是竭力隐瞒这一点却又做不到。他并不讨厌他们,因为他理解他们的感觉——至少理解一点儿。如果他们喜欢他的作品(有人甚至声称热爱它),他们就会事先把他想象成半个上帝。相反,他们实际看到的是一个六英尺一英寸高的家伙,戴着眼镜,开始脱发,很容易绊倒。他们一个头皮屑很多、鼻子上有两个鼻孔的男人,和他们自己完全一样。

他们看不到的是他脑中的第三只眼睛,那个眼睛在他黑暗的另一半中闪闪发光它像上帝一样,他很高兴他们看不到它。如果他们能看到,他想他们中的许多人会试图偷走它。是的,即使这意味着用一把钝刀子从他的肉体中把它挖出来。

凝视着黑暗,他招来他自己的乔治斯达克形象——真的乔治斯达克,和为书封底摆姿态的模特毫不相同。他寻找在那里潜伏了数年之久的影子,找到他,开始向阿兰庞波展示。

“他很高,”他开始说“至少比我高,六尺三,穿鞋时也许六尺四,头发是金色的,剃得很短,很整齐。蓝眼睛,他的远视力很好。大约五年前,他开始戴眼睛做细活,主要是读书和写作。

“他引人注目的不是高度而是宽度。他并不胖,但他非常宽,肩宽十八点五寸,也许十九寸。年龄和我一般大,庞波,但他不像我这样显老或发胖。他很强壮,看上去像施瓦辛格。他练习举重,鼓起二头肌,可以蹦断他衬衫袖上的缝线,但他不是死肌肉。

“他出生于新罕不什尔,但他父母离婚后,他随他母亲移居密西西比州的牛津,她是在那儿长大的。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儿度过的。他年轻时,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在学院里很多人拿他的口音开心——虽然不是当着他的面,你不会当着这种家伙的面开玩笑的——他费了很大劲克服这口音。现在,我想只有在他生气时你才能听到这种口音,而让他生气的人我想很少能再找到来作证的。他很容易发火,很狂暴,很危险。确切地说,他是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什么——”庞波开口,但泰德不理他。

“他晒得很黑,一般金发男人不会晒得那么黑,所以这一点很好认。大脚,大手,长脖,宽肩。他的脸看上去像一个有才华的人匆匆忙忙从一块坚硬的岩石上凿出来的一样。

“最后一件事:他可能开一辆黑色的托罗纳多车,我不知道是哪一年造的,不过是老式的马力很大的那种,黑色的,密西西比牌照,但他可能已换样了。”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在后保险杠上有一张粘贴纸。上面写着‘高贵的狗杂种’。”

他睁开眼睛。

丽兹正凝视着他,脸色比以前更苍白了。

电话另一头沉默了很长时间。

“庞波?你——”

“等一下,我在写。”又是一阵更短暂的停顿。“好啦,”庞波最后说“我记下了。你告诉了我一切,除了这家伙是谁,你和他的关系,以及你怎么认识他的,你能告诉我这些吗?”

“我不知道,但我会试试,明天吧。今天晚上知道他的名字没有任何用,因为他用另一个名字。”

“乔治斯达克。”

“哎,他可能疯狂到称自己为阿历克斯马辛,但我怀疑这一点。我想他会自称斯达克,对。”他试着对丽兹眨眼,虽然他不认为眨眨眼就能改变气氛,但他无论如何要试试,他看上去像个猫头鹰闪动双眼。

“今天晚上我没办法说服你再多说一点儿,是吗?”

“没有,没有办法,我很抱歉,但没有办法。”

“好吧。我会尽快跟你联系。”他就这么挂了,没说谢谢,没说再见。仔细想想,泰德认为自己并不要庞波说谢谢他。

他挂上电话,走向妻子,她坐在那儿像一座塑像一样看着他。他拉住她的手——它们很冰凉——说:“一切都会好的,丽兹。我发誓会好的。”

“明天你跟他谈时,你会告诉他那种恍惚状态吗?鸟叫声?你在一个孩子时怎么听到它,当时它意味着什么?你所写的东西?”

“我会告诉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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