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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陆江明的事,大家都奔三的年纪了,不再天真地计较同行或离别。

春节前,我又回到南方。我熟悉又陌生的南方小镇上。

这条路我走过很多遍,直到这次回来,我才突然发现这条路有多么美好。

我掏出钥匙拧开锁,推门进去,日光中的屋子里,静静浮动着细微的灰尘,一切和离开时似乎没什么区别。

我慢慢转动视线,阳台,沙发,凳子,桌子,床铺,似乎还能看到一些别的影子,听见一些别的声音。

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带着热切而不知疲倦地追问——

姜沉…姜沉?

你回来啦?

我很想你。

你想我吗?

我浑身陡然涌过一阵颤栗,紧张地回过头,只有紧闭着的黑漆漆的门。

再没有谁会风尘仆仆赶来,推开那扇门,抱紧我,亲吻我,说他在等我回来。

再也没有。

我一个人平静地过完这个春节。

吃的是以前陆江明常烧的几个家常菜,我看着看着,也学会了。

窗户外的烟花,仍旧灿烂、美丽,高高地炸开在遥远的黑色夜空当中,然后转瞬即逝,仿佛一场触不可及、难以捉摸的幻梦。

一瞬之间,我好像看见十六岁那年,他带着蒋磊,带着热闹的欢声笑语闯进我家,和我过的第一个新年。

他们的声音,他们的面孔,其实从未在我脑海中消失。

离开前,我回了趟我们的家。

我把那张蒋磊婚宴上留下的照片放进皮夹,把那把吉他取下来带走。然而经过鼓房的时候,我在难以自抑的不舍中又进去看了一眼。

只一眼,所有长年压抑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鼓房墙上的照片又被原模原样地贴了上去。

我在五脏六腑都被搅烂般的悲痛中几乎站不直腰,伸出手贴着墙上的照片,把额头抵在手背上,浑身颤抖着嚎啕大哭。

所有漫长的爱和不舍、痛和不甘都汹涌着,崩溃着,无止无休,绵延不绝。

——

我又踏上了一段遥远的旅途。

这条毫无方向的荒凉大路向远方延伸,没有目的地,只有前行,前行,上路,上路。

阳光,汗水,尘土满面。

虚浮的身体,不再具有旺盛的激情和欲望,生命变成灰色,所有的精力似乎消耗殆尽,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在路上。

我还能向何处求索。

入藏的路上,有一群徒步、骑行、房车而来的,高歌着达达主义的青年人。你问他们,他们也呼喊凯鲁亚克,呼喊在路上,呼喊远方、激情和救赎。

我仿佛又看到了多年前,渴望永不停歇地燃烧的我们。

我不知疲倦地迈向呼和浩特广袤无垠的草原,奔往新疆经年不化的雪山,站在西北戈壁间粗犷的风沙与燃烧的夕阳中。

天赋神韵的自然,巨大的石像,盘桓的苍鹰……一路上惊心动魄的美即使穷尽一切极端的词语都难以准确描绘。

失真而来的人们,残缺的灵魂,于是近乎完美。

于是……我开始察觉出一些彩色的东西。

是帕米尔高原上美丽的雪莲花——路过的披着紫纱巾的塔吉克小女孩亲吻了我污浊的面颊,天蓝色的眼睛,明净、纯粹,看着我,用生涩地汉语对我说,我唱的歌很好听,她想起了她的母亲。

于是,我开始渴望……渴望我的大脑被充盈,渴望我的眼睛变得锐利,渴望一切美的事物被我察觉、捕获,被我变成文字、音乐,变成涌入无数颗心脏的河流。

渴望未来某一天,在这条路上的我,脑子里不再是混乱的欲望、爱恨、愤怒、偏激、绝望,而是平静,祥和,充满好奇与喜爱。

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变得平和快乐。

每一阵穿过我身体的风,每一片摇动的树叶都令我无比快乐。

某天,我拿起皮夹里的照片看了又看,会发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比如我眼睛,我的皮肤,我的神态,我面部的肌肉走向,除了这些能够看见的岁月痕迹,还有很多很多藏在皮肉之下的东西,无声无息在无数个瞬间突然改变。

但也有一些没有变化过的东西,比如我还是深爱着照片中另一张鲜活的脸,虽然不再炙热到烧毁自我,但仍然存在,永远存在,默不作声地存在。

一零年我走进尼泊尔的时候,已经完全变了模样,这当然也不是指外表上的变化。

我遇到了很多可爱的人,彼此用不那么流利的中文或英文交流。英文很水的我不懂辣椒酱怎么表达,只绞尽脑汁地喊着hot……hot,老板sarbotta瞪直眼睛看着我,以为我在询问什么色情网站。

最后在我哇哩哇啦的比划下,他终于给我拿来了辣椒酱。我如释重负,赶紧掏出本子记下来:辣椒酱,hotsae。

我在sarbotta的旅店住了大半年,他和我一样是个酒鬼,我们常去镇上的酒吧喝酒,在酒吧里他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但没开窍的sarbotta苦追两个月都没有丝毫进展。

我便开始教他弹吉他,c调三品和弦的歌学起来个把月就足够了。正如某人所言,吉他简直是泡妞杀器。

月光下的sarbotta弹得很开心,那个姑娘也听得很开心。那么大一个粗糙的汉子在这种月光和歌声中也显得异常的柔和。

接下来,就是每次见面准备的玫瑰,还有些我帮他写的酸诗,他对着我模拟着表白现场念出声来的时候,我都有些面红耳赤,实在是酸到羞耻。

之后我还遇到一个作者,她送给了我很多书,我也把我的诗集给回赠给她看。

某个雨夜,她探究性地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停留这么久,是在等谁吗?我知道她一定是从那本诗集中隐隐发现了什么。

等谁?我摇摇头,那当然不是。

“没有人会来,我的爱人已经娶妻生子了。”

作者有点惊讶于我的坦然,并表示希望能记录下来。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一副随她处置的样子。

“你可真是个随和的人。”

我看着书桌旁的灯影,突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随和?曾经有个人说,我们这种搞艺术的是不是都很清高,不用吃饭喝水拉屎睡觉……”

“为什么这样说?”

窗外雨声沙沙作响,作者看着我,露出安静的倾听的神色。

我陷入漫长的回忆,一切仿佛浮现眼前,都清晰可见。

“因为我练鼓的时候太投入,总是不知不觉就练到半夜,甚至通宵。最开始我们租的是一个单间,后来他受不了每天顶着黑眼圈上班,就租了个两居室。虽然嘴上没什么好话,但是还亲自给鼓房做了隔音,让我可以随时在家里练鼓。”

“但我觉得多少还是会影响他睡觉,不过他一直很包容我,后面竟然还很心大地说他习惯了,哪怕不用关门隔音都能睡着。”

“我以前一直觉得他不喜欢我这种玩音乐的,那会我还没混出头。而且,我们这群玩摇滚都游离在正常生活之外,特别边缘,特别疯狂,私生活什么的也很混乱。我也一样,我那会堕性特大,除了粉,什么软毒品我都沾过,我还滥交,就烂透了的一个人。”

“但是很奇怪,那家伙就是要和我搅和到一块,吓都吓不走。我们同居那几年,他都很照顾我,带我回家过年吃年夜饭,因为多吃了几口他妈妈做的那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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