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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土匪下山

 

邵懿警戒心强,睡得较浅,翌日清早就已起床。

他自小在关外长大,对关内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横竖无事,索性让桃宵多睡会,他自己去街头巷尾转转,看看此地风土人情。

牛发财家的旅店其实就是自家房屋的一半,所以周围全都是其他街坊邻里。大清早已有孩童在门前打闹,玩着“土匪抢亲”的游戏。邵懿好奇问小孩长大有何理想,孩子们齐声回答:“去做土匪夫人!”

邵懿笑道:“你们可知土匪夫人是做什么的?”

“不知,但爹娘说那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

……

邵懿找了个小摊坐着吃了碗面,拎着给桃宵买的两个包子往回走,心想要是桃家的学堂开到此地,怕是还得先去查清土匪的喜好。

正走着,平地几声叮咣的铜锣声响彻整条街,拎着锣的人一边跑一边大喊:“土匪来了!土匪来了!”

土匪?邵懿还来不及思索,早已预演无数次练出身体本能的镇民们飞速将道路挤满。霎时间家家户户鱼贯而出,人人脸上洋溢着欢欣、脚下伴着雀跃,大步朝镇中心跑去,有独自一人跑得飞快的,也有高兴地呼朋引伴一块儿去的。

拥挤的街道中,邵懿连转身都艰难,只能被迫随着人潮前行。他小心护着怀里的包子,暗道土匪选妃的阵仗真可谓声势浩大。

飞奔的行人比肩接踵,争先恐后。混乱中邵懿瞧见路边的人家有一貌美青年倚在门口大哭:“为什么!我为什么要嫁人啊!”

丈夫一把拉起他的手,“别哭,走,我们一同去!”

……

镇中心的广场被一层又一层的人群围得水泄不通,留下中间小半亩的空当。远处马蹄声传来,众人自发向两边分出一条大道来,正好供二骑并排驶来。

邵懿没往中间去,在后排远远观望,只见一行身穿黑色斗篷的人马,约二十人,长驱直入停在了广场正中央。

这群土匪穿着奇异,斗篷兜住脑袋,玄铁面具遮住面部下半,只露一双眼睛,上身白色罩衫,黑色皮绳从肩头绕过在胸前打了个结,下身是紧绷在腿上的黑裤,细看也是以牛皮制成。

领头那人高大威猛,声如洪钟:“稍安勿躁,我等很快便走,请诸位安分守序,相互礼让,切勿争抢、打骂。”

“大当家的选我!”

“选我选我,我是郎中,山上一定缺郎中吧。”

“大当家的看看我,我不仅能给人,还能给牲畜看病!”

领头人身边另一男子环视周遭,忽道:“今日镇上竟有两张新面孔?”凌厉的声音在一片吵嚷中清晰地传入众人耳中。人们左看右看,很快将邵懿和桃宵推了出来。

“你怎么出门了?”邵懿看向桃宵。

“我醒来见隔壁没人,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桃宵答完忽觉这么说好似自己格外在意邵懿似的,还想再说点什么,方才问话的土匪已行至二人身边。

“小美人,你们是什么关系?他是你什么人?”土匪坐在马上弯下腰,好奇地指着邵懿问桃宵。

桃大公子自幼见过不少登徒子喊他美人,当下对这人没有好脸色,粗声粗气道:“什么人,他是我的狗。”

对方听见桃宵明显潦草搪塞的话,忽地眼神一亮,惊喜道:“没想到这位公子竟是同道中人!”

“什么同……”桃宵还没开口,邵懿当即打断道:“对,我是他的狗,他是我的主人。”

“有意思!”土匪愉悦地甩了甩马鞭,“二位可愿随我上山,让我等领教一番?”

“那是自然!”邵懿应道。

桃宵没说话。他不知道邵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他知道眼前这位匪头副手无论从穿着还是谈吐都与一般的土匪大相径庭。刚才对视时,他看见这位兜帽之下分明是金发碧眼的西洋人。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牛发财跑过来,讨好地看向刚才与桃宵说话的土匪,低声道:“二当家,这二位是我的朋友,初来此地怕有什么不习惯的,我随他们一同前往可好?”

怕对方不同意,牛发财连忙又道:“我自己有马。”

被唤作二当家的人无所谓地点点头,又交代手下匀出一匹马给邵懿和桃宵。

土匪们随意在镇里选了四人,很快向镇民们辞别。为安抚众人,他们还带来了几头山里养的羊和猪供大家分食。

邵懿与桃宵走在马队的末尾,桃宵佯装与邵懿亲热,贴着邵懿耳边细声道:“主人和狗是什么?”

邵懿同样偏过头去咬桃宵的耳朵,“说来话长,你就当是二人扮做主子与下人颠鸾倒凤。这匪寨中人应该深谙此道。”

“你倒是知道不少。”桃宵看向频频回头冲他笑的二当家,无奈回以微笑,嘴里的话还是对邵懿的,“我半点不会,怎么与他们切磋讨教。”

“无妨,我们去跟他们学。”邵懿拍了拍他的肩膀。

进山后,土匪们便纷纷摘下了遮盖面目的兜帽。

桃宵和邵懿不约而同去看那位二当家,见他金色的半长发垂下,白皙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几乎能瞧见内里的血管脉络。

“西洋人怎会出现在这穷乡僻壤?”桃宵小声嘀咕。

“这匪寨可半点不像穷的样子。”邵懿看向前方山谷间连成一片的寨子,似有半个飞来镇大。

匪寨挤在两座最高山峰之间的谷地,像连接二者的桥梁一般。寨子门口是一整块青石制成的石门。由里头三十人合力拉开。

门侧杵着根比一人展开双臂还要宽的石柱,刻着四个大字——“泛爱匪寨”。

邵懿暗自打量,光这座厚重巨大的石门和能够固定住石门的两边塔楼,足见匪寨的富足。

进去后众人便下马步行,里头一切井然有序,当真如一个小城镇般,所有人各司其职。镇子里的四人被带着他们的土匪领了下去。邵懿和桃宵被两位当家的当做了寨子的客人。牛发财因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也没人赶他走。

大当家是个满脸络腮胡,肩膀能容垂髫小儿各坐一侧,臂粗如腿,背壮如牛的大汉,声音洪亮,笑声回荡于山谷间,姓马名钢。

马钢介绍完自己,又向他们介绍这位来自异国的二当家。二当家同样有个欢国名字,于浮。

延伸向里的大路,两边是二三层的小楼,有人坐在楼台边谈天,有人在楼前晾晒衣服,俨然一片市井之样。牛发财眼尖地认出这些都是从前镇子里的居民。

往里行百丈远便是匪寨的校场,约二百人正齐刷刷挥舞着皮鞭,见到当家的回来,纷纷停下问好。

牛发财有意讨好匪头,见旁边还有许多跟颜色款式各异的皮鞭,上前抓起一根就甩了起来。“大当家,我平日也有习武,您瞧我耍得还不错吧!”

正在向客人介绍寨子的大当家还没说话,一直未开口的二当家忽而闪身夺过了牛发财手里的皮鞭,将其放回原处。又抽出自己腰间的鞭子,有力地在空中划了个八字,拍起地面尘土发出两声脆响。

桃宵甚至清晰听见皮鞭划过空气的呼呼声,小声道:“这鞭子至少四斤。”

“方才骑马时你可留意他上马、牵缰绳,均是左手?”邵懿看向桃宵。

桃宵点头,“但他方才夺鞭、使鞭都是右手……或许右手有疾。”此状常见于习武之人,因常年练习刀枪棍棒,臂、腕难免有劳损,日常闲杂事便尽量用另一只手。

这位二当家显然十分擅使长鞭。

“寨中切忌将皮鞭当儿戏。”二当家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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