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
中觉得胜券在握,不免得意,叫道:“阉狗!你si期到了!”说着直接飞身过来,挺剑直刺,想要领这个头功。
萧慎迅速将手中的剑竖立过来,兵刃相交的一瞬他发力下压,使对方的剑无法挺进分毫,与此同时闪身到这人侧面,左拳直中面门。
自古用剑就是用剑,用拳就是用拳,哪里见过有人剑法拳脚齐使的?那刺客被一拳打蒙了,眼前发黑,萧慎趁机横剑直cha入那人x膛,登时毙命。
这一切发生于电光火石之间,原本想要顺势扑上来的另外三人见他这般凶残,生生刹住了脚步,面面相觑,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
萧慎持剑立于身前,牢牢盯着面前的三个人。
“咱们人多,gsi他!”僵持了一会儿,持棍的蒙面人突然大喝一声,三人齐齐扑了过来。
萧慎舞起长剑,左劈右削,间或拳脚突袭,令众刺客0不清他的套路招术,有时候眼见他只是简单的斜劈一剑下来却愣是无法躲避。这看似杂乱无章的剑术却神出鬼没,很是诡异,若是单打独斗这些刺客没有一个是他对手。
然而以一敌三终究势单力孤,那三名刺客招术老辣,显然也不是寻常之辈。时候久了他渐渐t力不支,一个不注意大腿上就挨了一砍刀。
趁他踉跄一人突然弃刀飞身抱住他腰身,令萧慎下盘动弹不得,使棍的汉子上来一棍轮到他左腿膝盖上,萧慎顿时站立不住,下意识将剑cha在土地上支撑身t不至倒下,却只能眼见着的本领。但人却懒散,上课会周公那是常有之事,内书堂一次选百余名小内侍读书,他坐在人堆里头睡大觉,这先生、学长什么的通常也发现不了,反正每次一考试他都是拔份儿的,就算有人看不惯也找不着辙罚他。不过有一天嘛,就真睡出事儿来了。”说到这里余德广端起茶碗,拿盖子刮着浮在上面的茶叶沫子,又吹了吹,斯文的啜饮着。
宋秋荻心下大为好奇,却不好催促余德广往下说,心说:“这余秉笔倒像是个说书的。”
余德广放下茶碗,一笑:“有天睡过了头,谁叫也叫不醒,最后大伙儿都走光了,内书堂也落了锁。偏偏那天夜里万岁爷日理万机到深夜,路过司礼监,和一众随行的官员太监看见内书堂灯亮着,都以为进来刺客,赶紧唤人来开了锁。结果就见老三坐在油灯旁边看书。万岁爷瞧乐了,就问了他姓名,现下记在谁名下。听说是那孟……督主,万岁爷更是欣喜,说:“他倒收了个好学的学生,看得什么书?朕来亲自教教。”于是就考校了老三一些诸子经典,据说他对答如流,背书更是背得一字不差,万岁爷圣心大悦,从此便记住他了,他也就成了真正的天子门生。”
宋秋荻听完呆愣住,叹道:“竟然还有这种事!”
“虽说歪打正着,那也是老三他自己有本事,这要是换了旁人万岁爷考背书一个字儿也背不出来,那只怕非但不能让万岁高兴,反而闯出大篓子来。”
宋秋荻不知该说什么好,她知道萧慎才学出众,现在更知分明是绝顶聪明之人,若是能正常科举应试,怕现在也是个状元郎吧……
只听余德广又道:“虽然他这一回算是因祸得福了,但这课堂上睡觉和落锁前未出学堂的事按照规矩还是得罚。还说过明亡于言官,反正只要亡国总要找出一个群t背锅就是了。事实上明代中期之后宦官政治形成后,文官不但默认这个t制的合理x,在利益无关时也不完全排斥与宦官的私下来往。如钱能王恕都到了南京之后,两人相处不再剑拔弩张。
当然本文无意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只是借用了明代的制度写的yy言情故事,看到目前的太监文很少有男主这款的太监主角所以就写了。文中nv主所具有的nv官身份也是明代真实存在的,由明太祖朱元璋创立,可惜后来nv官的职能几乎全被太监所取代,手中并无太大权力。在古代社会即使是身t残缺的男人地位仍然bnv人来的高,这是无可奈何的。
关于利用天象发动zb1an和整人这在古代是常态。日食的救护仪式也是很庄严的一件事,真实的历史中其实并不太会有官员反对,毕竟古人大多真的认为天象与人间事相关。
其他的写作想法为了避免影响读者我就不多谈了,一篇文发出后更多属于读者而不是作者,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有想讨论的问题欢迎留言。
谢谢观看。
感谢所有留评投珠的读者。
最后,po18是个好地方,在这里甚至可以不ga0hse。
“此子相貌不凡,来日功名必不在你我之下。”大金吾陆逸眯着眼,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小娃娃,对自己身边一位身着绯红斗牛服的内臣说道。
那小孩瘦瘦小小的,却生得一副粉妆玉琢的面孔,玉雪可ai,漂亮得不像话。
“就是出身不大好,街面上的野孩子,连爹妈是谁都找不着,要不是刘公公从西南调运来的那批小孩路上si了不少,着急抓人凑数,这来路不明的也进不了g0ng。”说话的内臣是司礼监的秉笔太监魏锦,年过半百,今年得圣上的恩宠,赐以斗牛服,又将这选拔小内侍进内书堂读书的差事儿交给了他和陆逸。
司礼监每年都要选十四岁以下的内侍入读内书堂,说是选拔,不过并无yx规定,多半看眼缘和家里关系。
陆逸微微一笑,道:“g0ng里三万内臣,有几个出身好的?就是魏公公您只怕也是出自贫寒人家,现在还不是斗牛玉带加身,深得圣宠。”
魏锦面se微变,却不便发作,y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来,陆逸故意视而不见,他再次看向那孩子,和蔼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不答,一对乌黑的眼珠直直盯着面前这两个对他品头论足的人,目光中充满了警备。
“说不定爹妈都没给取名儿。”魏锦见他不说话,嗤笑一声说道。
“我叫萧珩。”那小孩突然开口道,声音r声r气的。
“那两个字?”陆逸问出口后才觉得不妥,想他一个从小在大街上流浪的孤儿,怎么可能会认得字?
果然,那孩子先是瞪大了眼睛困惑地看着他,随即粉neng的小脸皱成一团,苦苦的思索着。
陆逸见状哈哈大笑,说道:“现在不知道没关系,等你进了内书堂,读了书,自然就会识字了。”
一句话,便将这事定了。
萧珩今年九岁,在同期同学中算小的,又长期流浪在外,饥一顿饱一顿,不光瘦弱个子也矮,上大课时他坐在后面先生基本就瞧不见他人了。
不过这情况没持续多久他就成了众人瞩目的人物。
萧珩在入学前不识字,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在读书上的天赋。内书堂的教书先生大学士陈山都惊叹,从未见过如此聪慧的孩童,过目不忘兼之才思敏捷,b之有史可载的那些神童可谓不遑多让。接着便连连叹息,可惜他却是个内侍。
大学士的赏识给他带来的却是同侪人的嫉妒。
小内侍们多是稚童年纪,虽刑过一刀让他们在痛苦中早早学会成熟,却到底有着孩童的善妒和顽劣。加之萧珩为人不合群,终日沉默寡言,对谁都冷淡之极,更是让他们看了就讨厌。
于是偶尔会有三三两两的人故意针对他,说起来都是些小事,b如经过时“不小心”撞他、推他或者拿脚绊他。这个时候一向少言少语的萧珩就会变成一头小狮子,他人虽瘦小,可在大街上和野狗抢食练就出来的狠劲儿却也不是一般孩子能b的,真打起来很少吃亏,一来二去其他人便再也不敢和他明面儿上冲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