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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好好的人不做(小狗TT)

 

,谭麒鸣补充道:“不用起床,洗漱完回床上等我。”

陆宸一头雾水地看着谭总自行下了床,从被子里抽出的一双美腿在阳光下白得晃人眼——好在他很快穿上了裤子,因此此刻陆宸脑海中生产的并非黄色废料,反而进行了一番职业思考:

都说现在仙侠剧质量堪忧,一部分问题就出在选角上,用美貌震慑四海八荒的仙尊大人……怎么也得长成这样才有说服力。

陆宸听从谭总的吩咐去洗漱,对着镜子尝试捯饬一番自己远低于日常水准的脸,多少让颓靡的气质看起来精神一些。

如果以这个状态出现在路透镜头里,可以想见会收获多少黑粉的奚落和亲粉丝的冰美式警告。他想着想着觉得有点好玩,又有些感慨。

他们这行没人能避免外貌焦虑,他在这方面已经算是比较豁达,毕竟是从小帅到大、骨相优越的妈生脸,平时也就依助理安排定期做点医美项目,不像那些垫满假体的同行时时要操心质保问题。

早些年他还卯着劲争强斗胜盼出头,如今在事业上已经没有太大野望,红不红的完全无所谓,优质作品可遇不可求,脸么只要别残得太离谱,在这钱来如流水的圈子里总能挣口饭吃。

没有欲求,也就少有得失心。这半年来他对自己的要求就是吃好睡好,能活出人样就行,能再遇见谭总,被相中侍寝,都是意料外的变数。

这时候再想到时光流逝对容颜的摧折,居然久违地有些惶然,都说以色侍人能得几时好……可除了这副皮囊,他还有什么能取悦谭麒鸣?

这些胡思乱想没能维持太长时间,因为谭麒鸣很快折回了卧室,随他一同入内的是浓郁的食物香气。

陆宸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端进来个满满当当摆满餐点的大托盘,然后简单操纵了一下遥控,床的侧边开启一道隐蔽的暗格,翻出张十足宽敞的床上桌。

不过陆宸惊讶的倒不是这暗藏玄机的精巧设计,而是谭麒鸣这么个人……居然能愿意在床上吃东西??

只见谭总稳稳当当地把托盘放在床桌上——表面云淡风轻,实则内心正在大力皱眉:别说在床上吃饭,他基本上不能允许自己卧室里出现任何清水以外的可食用物品。

但他还是面不改色地坐回被子里,并替正愣神的陆宸系上了口水巾:“放心吃,回头床具都得换。”

不仅如此……还要做一个彻底的大扫除,左右这家伙不回来的时候他都住在挨近公司的公寓。

而此时此刻的托盘上,香煎培根和烤肠散发出诱人咸香,摆放在精致的瓷器中的班尼迪克蛋在阳光下微微流动,金黄酥脆的法式吐司被新鲜的树莓果酱和奶油装点,柔软的松饼上浇着甜美馥郁的糖浆,清新多汁的葡萄、草莓、菠萝、蓝莓被切割成精致的小块,色彩缤纷,摆盘有如精心设计的艺术品。

陆宸知道这就是所谓的breakfastbed,他先前参演过一个都市偶像剧里有一段情节就是男女主开始同居的第一个周末一起赖在床上吃早餐,不光是享用美食,也是享用和恋人黏糊在一起的松弛和慵懒……

只是很难把这些元素和谭麒鸣此人联系在一起。

谭麒鸣一边慢条斯理地把食物分成比较方便入口的小块,一边眼也不抬地问:“不吃是等着我喂你吗?”

陆宸认真回答:“在思考把碎屑弄到床上的话会不会被你杀掉。”

谭麒鸣微微一乐,把一块印着淡淡烤痕的松饼送到他嘴边:“张嘴。”

“……”

松饼的口感丰富,外脆内软,散发着浓郁的酥香,一口下去很快抚慰了饥肠辘辘的胃。陆宸慢慢咀嚼着谭总的投喂,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不大真实。

谭麒鸣也觉得这副情景与自己的人设不符,解释道:

“我之前读了本介绍早餐文化的书,一直想尝试下…这种用餐方式,”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但好像一直没什么赖床的理由。”

陆宸一直觉得小谭总作为二代对待工作未免过于勤恳,于是顺口道:“你是老板,上班时间不能更自由一点吗?”

问完他便暗暗有些后悔,想起曾经听说过的私生子传闻:谭家的产业主要在a国,把他打发到国内来也不知道是历练还是流放,想来多半是因为这个,看起来出生在罗马的谭麒鸣不但不会肆意妄为,甚至不是那么随心所欲。

陆宸无意窥探豪门辛秘,忙装作埋头苦吃。

谭麒鸣却说:“不是不行,但也没别的想做的事。”他摇了摇头,“我是一个很无聊的人。”

这话倒不是他随便自谦,按照他们这类人的标准,他的生活的确十分无趣,打卡上班贯穿日常。

只是对他而言工作就像下棋一样,是饶有趣味也富有挑战性的一件事:运筹大局,扩张优势……直到把对手蚕食殆尽。

就算撇开自己蛰伏多年的野心,他也觉得比起那些只需要给助理发条短信就能得到的享乐,工作带来的乐趣多反倒要多一些。

说一直想尝试这样用餐才是句谎话,当初在书上看到的时候他只觉得这种饮食方式既不卫生又体现了人类对惰性的服从,根本是现代文明的糟粕;而今天早上遵照着平常的作息醒来后,低头看着陆宸的睡容,忽然觉得自己理应享受一天休假,又心血来潮地嘱咐苏繁去请一位能做出美味brunch的厨师来。

比起在会议室听冗长的报告,他宁愿坐在床边听这个人睡眠中悠长的呼吸声,等他醒来后再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一边享用这顿丰美而奢侈的早午餐。

只是现在和陆宸说这些话还为时过早。他想了想,换了个话题:“你说你中学那会看过我的钢琴比赛,本来是不是要去陪女朋友?”

“发小,不算女朋友,”陆宸摸不准这是不是对自己性取向的试探,有些尴尬道,“我们那时候才初中呢。”

“那也是你喜欢她才会去,”谭麒鸣若有所思地说,“你没找我要联系方式,是不是散场后马上和女孩子去约会了。”

陆宸听出他是在拿自己取乐,无奈地笑:“真没有,看完我就一个人去中心书城了。”

那天女孩父母也在场,他们当然不乐意看到宝贝女儿和小区保安家的穷小子玩在一起,因此散场后他并没有和那女生碰面。

谭麒鸣对他的说辞将信将疑:“你喜欢看书?”

陆宸乐了,诚实地说:“不太喜欢,我不是经常被嘲九漏鱼来着。”虽然严格意义上他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过自认文化水平比现在一些教育发达地区的小学生还不如。

他解释道:“我是去书城的音像店,那时候音像店能借盗版cd和dvd,还能帮拷到p3里。”他和老板混得熟,有时候会帮忙看店挣点生活费——不过这种涉嫌非法雇佣童工的细节没必要和谭总说。

谭麒鸣一瞬间有点想问他是不是跑去下自己弹的曲子了,又觉得实在太自作多情,于是没再追问。

陆宸却笑着反问:“你呢,真的没谈过恋爱吗?”

“大学尝试过几次约会,都不合适。”他坦然回答道,“对我而言更像是一种…效率低下的社交。后来就不试了,没意思。”

说完又觉得在此情此景下——一点多钟坐在床上慢吞吞地吃早餐——评价之前的约会效率低下,未免太没有说服力。

不过陆宸好似完全没注意到这话的不合理之处,爽快地接受了这份说辞。在他看来随口一问是无伤大雅的情趣,对老板的私生活刨根究底就太冒昧了。

一时间两人都没再言语,专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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