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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江小艺第二次要梨汤的时候,王小花就打发了江石头去买,并且叮嘱他,等会儿就说自己是和他一块儿去的。

江石头问她要干什么?

这件事还要江石头配合,王小花当然不会隐瞒,直接说了自己的打算。

“刚刚班主和江姑姑争吵的时候,江姑姑发脾气,把茶碗扔到班主身上,他回房换了一件衣服,把换上的衣服拿来给我清洗,我发现里面有一串钥匙,估计是班主着急去忙,忘记了。正好我知道契约放在哪里,就在他房间那个上了锁的箱子里,何不趁这个机会,把契约偷出来,直接烧了。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还不用付那五百两。”

江石头听到她要偷东西,顿时大惊。

身为汴梁的百姓,经常能听到包公审案的故事,其中盗窃就有好几起。

他知道,盗窃的刑罚相当重,凡盗窃赃物价值3贯以上,一律处死。

而包大人也相当厌恶盗窃之人,一般都是从重从严处理,自从包大人上任开封府尹,重判了几个窃贼之后,开封的风气顿时一清,盗窃的事就很少发生了。

作为普通百姓,自然觉得这判罚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样他们过日子都安心了很多。

而那些外来的商人更是感激包大人,因为他们才是被窃贼光顾的重灾区。

很多时候,他们带着货物进入开封,自己还晕头转向,找不到下家,东西就被盗贼惦记上了。

虽然宋朝的律法一向对盗窃判重刑,但上任府尹是个平庸之辈,一心想着不功不过,回老家养老,带得下面的人也都不积极办公。

虽然开封不会像小地方那样,衙役对着摊贩们收起保护费,但他们也不干事啊。

因此街上那种顺手牵羊,拿了东西就跑的情况特别多。

而摊主们要顾及摊子上的生意,不能去追,只能让他们一次次得逞。

次数多了,损失不少,叫人非常恼火又无奈。

可自从包大人上任以来,这种情况完全没有了,衙役们积极巡街,抓到抢劫盗窃,直接抓回去重判,风气顿时变好了。

因为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对于包大人判案窃贼一事,百姓们津津乐道,也总是百听不厌,说书先生说了一遍又一遍。

还有人改成了唱的,演的,总之在汴梁宣传个遍。

江石头身为汴梁人,还是在市面上混的,当然知道这种行为要是被抓,将有多大的罪过。

但王小花不知道啊,她自小在戏班子长大,接触的都是三教九流。

戏班混的地方,那都是底层,盗贼横行,各种犯罪也是层出不穷,再加上他们走南闯北,遇到打劫的,偷盗的,甚至直接动手抢的,那是数都数不过来。

宋朝相当安稳,但得看地方和对谁。

像汴梁这样的大城市,有个愿意管的官,风气自然就变好了,路不拾遗都不是梦。

可要是穷乡僻壤,或者地方势力猖獗的地方,那各种欺压盘剥就少不了,百姓日子不好过了,小偷小摸就很常见。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大宋对文人优待,因此整体风气上,那些人是不太敢欺负到文人头上的,而掌握了笔杆子和话语权的,也往往是这些人。

他们没经历过,当然不会关注到这一层社会黑暗面。

而王小花身处戏班,几乎是最底层,从小就见识了各种抢劫偷盗的情况。

她身无分文,自然不需要担心,但戏班也是被偷了好几次的。

而且每一次,班主李青都觉察了,不过他只是默不作声,让来人拿了点银子离开,而不是跳起来把人抓住,扭送官府。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是戏班,还是外来的,而偷盗的几乎是本地人,官府很可能不会为他们做主,反而会说他们诬陷良人。

谁都不愿意自己治下出现盗贼,这会显得他们执政能力有问题,影响他们升迁。

吃过几次亏后,戏班的准则就是,钱不会放在一处,而是隐秘地藏在各个角落。

显眼的地方,比如腰间的荷包,随身携带的箱子等物,会放一点银子,但不多,那些偷盗之人拿走就拿走了,全当交过路费了。

正是看多了这种操作,王小花一点也不觉得,把契约偷出来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因为她知道,契约被偷后,班主即便知道是她干的,也不会报官,这就是他们这些人的行事准则,尽量不惹事。

惹了事,也尽量若无其事,绝不会和官府打交道。

起先江石头还是害怕的,可王小花不愿意错过这次机会,直接道,“你不愿意也没关系,你帮我去买梨汤,我自己去偷,到时候真的事发了,我不连累你。要是没出事,我们就可以安安生生在一起了。”

她这话说的,江石头本就喜欢她,闻言也只好抱着侥幸心理帮她了。

不过他确实是个汉子,并没有让王小花去做,而是打算自己动手,他和王小花说,“你去外面,在众人面前转一圈,好证明不是你干的。我帮你去拿,拿了之后立刻带走撕毁扔掉。”

两人计划的很好,但行动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小麻烦,戏楼的人来来往往,一直有人经过班主的房间。

没法,他们只好一个放风,一个进去偷。

放风的也不是看有没有人来了,而是盯着班主房门口,要是有人靠近,立刻上去和他搭话,吸引他的注意力,不让他注意到房间里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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