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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张凯杰》

 

打电话,她是支撑不住需要他来接替。林庭珊根本没发现张凯杰不在家里已经一段时间,

张凯杰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他已经五天没有见到张晴。张凯杰看着张晴紧闭的眼皮底下眼球快速移动,他悲观地想着:小晴难道连在梦里都无法逃脱恐惧,那是不是应该叫醒小晴?

张凯杰的手指轻轻触碰着张晴的右手,熟睡的张晴猛然ch0u动着身t,吓得张凯杰立刻把手缩回来。他嘲笑着自己的懦弱,懦弱的不知道怎麽面对随时会攻击人的nv儿。

张凯杰看着张晴的双手双脚被皮带紧紧綑绑,固定在病床上,这副骇人的模样令他悲恸地喉咙紧缩,内心彷佛被一只冰冷的手紧紧掐住。

不对!他的nv儿为什麽要接受这种待遇!

他颤抖的双手慢慢地解开捆绑张晴手腕的皮带,一边解开一边感觉张晴无意识的ch0u动一边流着眼泪。

那一天,张凯杰四处联络不到消失的家人,庭珊的手机忘在沙发上,人却不知道跑到哪里。张晴的手机更不用说,直接转语音信箱。他在家里苦等了十几个钟头,坐立不安的在家里走来走去,一下子到厨房倒杯水,却把装好水的杯子忘在厨房流理台。一下子又跑到浴室想要冲个热水澡冷静,却扭开水龙头自己跑到客厅看电视,直到热气从浴室弥漫出来,才惊觉自己刚刚做的蠢事,急急忙忙跑到浴室关上水龙头。

终於,凌晨四点,张凯杰始终闭嘴的手机突然大声尖叫着,他飞也似的冲去接电话,但是他多希望这是一通打错的电话。

市立图书馆很大,独栋的白se建筑,半圆形前院覆盖着鲜绿草皮,草皮中央的石砌步道一路笔直到鹅卵石阶梯,走上鹅卵石阶梯就是图书馆的自动玻璃门。

前院两侧是修剪得超乎想像整齐的灌木丛,灌木丛最前面是两棵高耸的大树,一左一右的竖立在图书馆的最外面,就像巨人国度的看守士兵。灌木丛往後延伸到图书馆後方的室外停车场。

图书馆一楼是整片的落地玻璃,就像百货公司的橱窗,一眼看尽弧形柜台前排队等着借书还书的男男nvnv,以及在书报杂志区弯腰眯眼看着报纸杂志的伯伯婶婶。二楼和三楼同样环绕着落地玻璃窗。

不论任何时候,这个玻璃屋外观的图书馆永远光线充足,直shej1n旭日的yan光、日落的夕yan、和晚上的灯光。

图书馆室外的巨大探照灯就跟bang球场一样。

我简直吓傻了!

妈妈第一次带我来到这里时我就吓傻了。

那时我是七岁还是九岁?

不管,我就是不喜欢这个毫无ygsi的图书馆。我一点都不想看到外面,是哪个脑残的笨蛋设计这种风景欣赏的建筑。如果眼睛要看着外面,那就去室外。

图书馆应该要设计的使人注意里面的事物,而不是外面。我才不屑这里是藏书最多的图书馆,还是可以免费使用影音电脑的图书馆,我就是不喜欢!

现在,我再不喜欢也不能拒绝它了。

很扯得是,每一次我在二楼的书架间寻找想要看的书时,都会听到一句哇!这里的视野真的太赞了!。

哇,你到底来看书还是看风景啊?

哇,你到底是来拍照留念还是来文字啊?

哇,你如果真的要看好视野,你乾脆去买张机票飞上天好了!

所以,我都会把挑选好的书籍抱在怀中,然後一步一步走楼梯到地下一楼。

市立图书馆有地下两楼。地下二楼是室内停车场,地下一楼就是乏人问津的书籍区。

当然,图书馆内的楼梯只到地下一楼。你停车在室内停车场的话,就得要走外面的坡行步道进来一楼大厅。

地下一楼的书架放着一整排相同颜se相同大小的书籍,那些好像是史记还是人物传记。我也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走过去一看究竟,不过我很喜欢摆放整齐的书籍。其它书架杂乱的塞满美术史、绘画和雕刻、歌剧、古典芭蕾和现代舞等。艺术类的书塞了好几层书架,但是极少的时候才会有一两个人走下来找寻这一类的书籍。

我很喜欢窝在这里,因为这里没有四面环绕的落地玻璃窗,也没有刺眼的yan光和吵杂的声音。

地下室的日光灯光线很柔和,我ga0不清楚是灯罩的关系还是电压的缘故,还是地下室的尘埃总是b地面上还多?

你从楼梯走下来,往左转,走在墙壁和横列着书架的走道,经过一排两排三排的书架後,最後面是存放过期报纸的收纳柜。长方开口的收纳柜一共有十二层,每个拉层有三十份或三十一份的过期报纸,你知道,最下面往上数的第二层就是最少报纸的一层。收纳柜从左到右总共有十二年的收藏份量,也就是十二排的收纳柜。

我会窝在最左边的角落,背靠着墙壁,头抵着收纳柜,享受着独处时的宁静。

我喜欢这里散发的陈旧纸张的气味,带点霉味和油墨混合的气味。有时候我看书累了,我就会把手伸进叠放着报纸的柜子里,手指头轻轻撩动着又薄又脆的纸张,听着纸张翻动的声音。

我常常一窝就是好几个钟头,我以为我在这里就像个隐形人,但是我错了!

青春期的我迷上恐怖。我想每个人都有这种过度时期。那种忍不住想要把手伸进恐怖箱的刺激感,脑袋一直猜想着箱里面的东西会有吓人。

当我开始翻阅《牠》的时候,我简直没办法停下来,甚至觉得房间的墙壁里面传来声响,恐惧弥漫在我的四周。我甚至看完《图书馆警察》,有一阵子根本不敢去图书馆。

班上同学常常会好奇我在看什麽书。他们不懂怎麽有人会对一本厚到可以砸si人的书感兴趣,而且还会在看书的同时发出津津有味的呼呼声。也许这就是我跟班上同学找不到话题聊的最主要原因,因为我实在没办法看整本都在卿卿我我的言情。

而很不幸的,这种通常大受欢迎。

当然,我也不是因为热ai史蒂芬.金的作品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毕竟,能够写出一本书的作者,我都怀抱着崇高的钦佩。因为我是读者,我对每一本书都抱持着尊重,即使我一辈子也不会翻开来看一眼。

不过,我偶尔想要放松一下,也会选些又薄又轻松的书。

我列表的书单里就有阿嘉莎.克莉丝汀,玛莉.希金斯.克拉克,甚至是柯南.道尔。或是经典名着《小妇人》、《梅岗城故事》、《咆哮山庄》等。

我很喜欢因为时代或背景而压抑的感情,在文字里描述着主角内心的纠结,甚至是因为无知而酿下的悔恨。

故事创造着主角的人生,纵使是悲剧,也能够因为几个字,变成流下眼泪的圆满结局。

但是现实,通常无法让人流下欣慰的泪水。

林庭珊回到家,没有开灯就迷迷糊糊沿着记忆走到房间里。

她像喝醉的人走路摇摇晃晃,一边走一边踢开她脚趾碰到的东西。这一步是坚y的物品,踢开时听起来像是碎玻璃刮擦地面。下一步是一团布料,踢开时会缠着她的脚踝,使得她必须甩动脚才能把缠住的布料甩开。再一步是sh答答黏呼呼的东西。这时候她就会退後三步,在黑暗里瞪大眼睛直盯着她根本看不清楚的东西。

林庭珊下意识走进张晴的房间。

她已经好久好久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进去她跟张凯杰的房间,或许那个地方已经从她的记忆里消除,所以她找不到方向走进去,即使房间就在她的眼前,她看见的也只是一堵墙,一堵她根本无法跨越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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