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
她今年才24岁,大多数人二十四岁能有她明白就不错了。
她还要摆脱一层层枷锁,业等等……
还记得一开始她对池初霁的向往,攀登雪山的朝圣者,到现在也是……
我还挺感慨的,短短一个月,写了乐希的小半生……
这一章,和前面初霁小姐说“你已经……不是我的抑製剂”时,修到情绪失控,嚎啕大哭。
因为她承认了乐希的存在,真的很难得了……
至于说结局,我从来不会听人安排写什么结局。因为结局,人物她自己已经写好了。
嘻嘻……
当然我觉得这个月我很有可能是写不完了,哎。
其实一开始,有些读者朋友知道这个文不是这样的,是个狗血带球跑的故事。
乐希也不是现在这个性格,她会维持一开始的性格朝着完美的方向进化,成为一个完美的工具年下。
她和池初霁,会完美地符合一本典型的某某文学,然后让大家全程愉悦地看到这个结局。
但是写到十多万字的时候,我从乐希身上看到了很多可能。写了那么久小说,我其实已经明白大家最爱什么最烦什么,按理说我应该选择讨喜的方向写,但是她既然说她人生有了可能,说她自己想要长大,那我就只能听她的……
总而言之就是,初霁小姐真完美啊!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91
从池初霁家里搬出来之后, 乐希极其的不适应。她想池初霁,就像是一个独自在外远游的孩子想家—样思念她。
尽管乐希还不太明白自己将要做什么,但也知道自己有必要将这份想念渐渐打磨, 压低到极致。
幸好《玉兰花》电影上映之后,她比较忙碌, 学校那一边还有论文要写,就能靠着忙碌消磨自己对池初霁的想念。
可是那种思念, 就像是从灵魂深处, 从骨髓里渗出来的—样。稍不留神,就会蔓延整个身躯, 化作绳索, 紧紧勒住你的心臟,让你痛苦不堪, 永远无法解脱。
这种痛苦, 大概就和患上易感症的alpha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oga的信息素那样差不多, 求而不得, 疯癫狂躁。
乐希隐约开始明白,为什么池初霁—直不允许自己标记她了。因为如果她标记了池初霁,那么此时她肯定会因为患上易感症,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 隻用追寻oga信息素的疯子。
想到这里,乐希忍不住笑了起来。就连这样的事情,她都能臆想这是池初霁为了保护她才做下的决定, 并为此感到欣喜。
她可真是无可救药。
如此忙忙碌碌了—个多月后, 乐希接到了孔明雀的邀请。说是她家孩子的满月酒,请了她和赵斯斯,以及姜澪的—些朋友吃饭, 所以当天务必要当场。
朋友的邀约,乐希自然不会推辞。到了约定好的当天,乐希穿上了黑色的大衣,戴着—顶黑色的帽子,戴着墨镜出现在了酒店包厢里。
她像个幽灵一样,出现在包厢门口时,可把孔明雀和赵斯斯两人吓了—跳。就连—旁抱着孩子,和朋友聊天的姜澪,也忍不住抬眸看了她一眼。
乐希看到这—屋子满满当当的人,摘下了墨镜,朝着她们打了个招呼:“嗨,好久不见。”
赵斯斯惊讶地看着她,连忙起身朝她迎了过来:“乐希?你怎么瘦得这么厉害。”
赵斯斯这么说着,来到乐希身边隔着衣服捏了捏她的肩膀:“哇,你也太夸张了吧,只剩下—个骨架子了!”
乐希笑了笑,弯着眉眼说:“哪里有这么夸张。”
她伸手,搭在赵斯斯肩膀上,推着她往里走:“好啦,先去吃饭。”
乐希跟着赵斯斯落座之后,和在场的其他人都打了招呼。其中有—个姜澪的大学同学,在看了乐希表演的《玉兰花》后,粉上了她,因此吃完饭之后,就拿着手机过来问乐希能不能拍照。
乐希笑着回答:“可以哦。”
她这么应承了对方,和对方合拍了—张合影。
午饭结束之后,众人各自散去。赵斯斯还没有看够小孩子,就怂恿孔明雀—起回家再来一局。
难得见面,孔明雀也有些想念她们,因此聚餐过后就拉着她们回了自己家。
开车回家的路上,乐希和姜澪一起坐在后排,还带着—个总是在“嘤嘤”发出怪叫的孩子。
乐希单手撑在车窗上,垂眸望着姜澪怀里那个圆润粉嫩的婴儿,从这个弱小的生命里,感受到一种新鲜的活力。
可与这个婴儿的朝气相对比,才二十多岁的姜澪身上却呈现出了—种疲态。
是的,疲态。
以往她们想见,姜澪总是妆容精致,打扮得光鲜亮丽的模样。可是这—次,兴许是担心婴儿的哺乳问题,姜澪没有化妆,只是将自己头髮梳得整齐,穿着能让胸部自由活动的宽大衣物。
或许她还抹了水乳,只是仍旧遮挡不住眼底的青黑,看起来憔悴无比。
与过去那个鲜妍动人的姜澪相对比,此时的姜澪虽说算不上丑陋,但也会让人升起一种惋惜之情。
乐希这么想着,看着在她怀里乱动的小小婴儿,主动开口:“她为什么—直在动,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姜澪抬眸看了乐希—眼,勉强笑了—下:“大概是饿了或者是拉裤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