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一夜的痛苦,并未在斯佳丽身上留下可见的痕迹。次日早上斯佳丽为聚集在她客厅内的男女宾客倒咖啡和茶时,脸色和往常一样安详,笑容一样可爱。经过一夜的沉思,她找到了放走瑞特的勇气。
假如我爱他,就不该束缚他。我必须学会给他自由,就像我因为爱猫咪,而竭力给她自由一样。
真希望能把猫咪的事告诉瑞特,他一定会以她为荣。
真希望社交季节快点结束。我想猫咪都快想疯了。不知道她现在可好?
猫咪正在巴利哈拉的树林中拼命地跑。四处仍弥漫着晨雾,使她无法看清方向。她绊了一跤,但随即又爬了起来,虽然已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仍得继续跑,她察觉到又有一块石头飞过来,于是迅速闪身躲到树干后。一群小男孩又吼又嚷地追来。他们就快追上她了,虽然他们以前从来不敢走近大公馆附近的树林,但是从父母口中得知奥哈拉族长正在都柏林跟英国人在一起,他们就变得无所忌惮了。
“她在那里!”一个小孩叫道,其他人便举起手准备扔石头。
可是从树后出来的人不是猫咪,而是伸着一根弯扭指头的女巫,男孩们吓得尖声乱叫,四处逃窜。
“跟我来,”格雷恩说。“我请你喝茶。”
猫咪伸手让老太婆握着。格雷恩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脚步缓慢,猫咪毫不吃力地跟着她走。“有蛋糕吗?”猫咪问。
“有。”女巫答道。
虽然斯佳丽对巴利哈拉的思念与日俱增,但她依旧忍耐到社交季节结束,因为她答应过夏洛特蒙塔古。简直是查尔斯顿社交季节的翻版嘛,她心想。我真不懂,为何时髦人物寻欢作乐不能悠着点儿来,而是那么卖力,一次就用那么长的时间?斯佳丽的名声越来越响,精明的费茨太太充分把握爱尔兰时报精采的描绘,每晚拿着报纸跑到肯尼迪酒馆,向巴利哈拉镇民夸耀奥哈拉族长多有名气。日复一日,有关斯佳丽喜欢英国人的流言,逐渐被奥哈拉族长比英国女人更受欢迎的骄傲感取代。
科拉姆却不赞成罗莎琳,费茨帕特里克的作法。他的心情恶劣到极点,看不出这件事有什么风趣可言。“英国人会像拉拢约翰德沃伊一样引诱她。”他说。
科拉姆的活有错也有对。都柏林的人并不愿见到斯佳丽英国化。
她的最大魅力就在于她的爱尔兰特质。奥哈拉族长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斯佳丽发现了一个令她感到不安的事实,英裔爱尔兰人自认和亚当斯城的奥哈拉家人一样都是爱尔兰人。“这些人的祖先在美国还未开发前,就已经住在爱尔兰了,”有一天夏洛特蒙塔古气冲冲他说道“你怎能否定他们是爱尔兰人呢?”
斯佳丽解不开这些复杂的结,于是干脆作罢。她根本不必试,她可以同时拥有两个世界——巴利哈拉农场的爱尔兰和都柏林城堡的爱尔兰。猫咪长大后,也一样可以拥有两者。如果我还待在查尔斯顿,她就不可能拥有那么多了,斯佳丽肯定地如此告诉自己。
当圣帕特里克舞会在凌晨四点结束后,社交季节正式告一段落。
下一个活动远在数英里外的基德尔郡,夏洛特告诉斯佳丽,每个人都会参加庞奇斯城的赛马会。大家盼望她也能去。
斯佳丽不为所动。“夏洛特,我喜欢马,也爱赛马,可是我已经准备好回家,这个月该处理的事务不能再拖了。我会赔你预订旅馆的订金。”
不用了,夏洛特说,她可以以四倍的价格把旅馆房间转让给别人,况且她本身对马也没兴趣。
夏洛特还很感激斯佳丽让她成为独立自主的女人。“你现在也能独立自主了,斯佳丽,你再也不需要依赖我了。跟西姆斯太太保持联系,让她为你打点穿着。谢尔本已经为你预留了明年社交季节的房间。
你的房子能容纳得下所有你想邀请的客人,你的管家也是我所见过的她那一行里最称职的人才。你现在已经拥有了世界,想做什么,尽管放手去做吧!”
“你有什么打算,夏洛特?”
“我会得到我所想要的一切。罗马豪华公寓的一小套房间。美酒佳肴。地中海日复一日的阳光。我讨厌下雨。”
连夏洛特都没法挑剔这样的天气,斯佳丽心想。今年的春天比任何人记忆中的每一个春天都更晴朗。草长得又高又茂盛,在三个星期前的圣布丽吉德节那天播种的小麦已给田野铺上一层嫩绿。今年的收成应该可以弥补去年的失望,也许还会超出一些。回家真好。
“‘ree’好吗?”她问猫咪。“ree”在盖尔语中意即国王,而也只有她女儿会把设得兰小马取名为“国王”斯佳丽欣然想道。猫咪能珍视所爱是个好现象,但她更高兴猫咪能使用盖尔语,她喜欢把猫咪当成真正的爱尔兰小孩,虽然女儿看起来像个小吉普赛人。她的黑色发辫总是脱散不整,皮肤也被太阳晒得更黑了,因为猫咪一到户外,第一件事便是脱掉鞋、帽。
“它不喜欢我在它背上套鞍,我也不喜欢。没有鞍子的马骑起来比较舒服。”
“不行,小宝贝,你必须学习用马鞍骑马,‘国王’也要适应才行。至少总比骑侧坐马鞍好。”
“就是你打猎时骑的那种?”
“没错,有一天你也会用到侧坐马鞍,只是还要等很久,很久。”到十月,猫咪就满四岁了,美蓝发生意外时,并不比猫咪大多少,她至少得等上一段非常长的时间才能使用侧坐马鞍。要是美蓝跨骑而不学骑侧坐马鞍——不,她不能再想下去了“要是”只会令她心碎。
“咱们骑马去镇上,猫咪,你喜欢吗?咱们去看科拉姆。”斯佳丽很替他担心,最近他老是愁眉不展,心事重重。
“猫咪不喜欢去镇上,我们去河边好不好?”
“好吧!我已经好久没去河边了,这主意不错。”
“我可以爬上楼塔吗?”
“不可以,塔门太高,里面可能有很多蝙蝠。”
“那咱们去看格雷恩?”斯佳丽的双手紧抓住缰绳。“你怎么认识格雷恩的?”女巫交代过她不要让猫咪接近那地方,要把猫咪牢牢地关在大公馆里,是谁带猫咪去的?为什么?
“她请猫咪喝牛奶。”
斯佳丽心知有异,猫咪只有在紧张或生气的时候,才会用第三人称来称呼她自己。“你为什么不喜欢格雷恩呀,猫咪?”
“她认为猫咪是另一个叫妲拉的小女孩。猫咪向她解释,她都不听。”
“哦!小乖乖,妲拉就是你,那是她在你刚出生时替你取的一个非常特殊的名字。那是盖尔语,就像你替国王和奥克拉斯取的名字一样。
妲拉的原意是橡树,是最好最强壮的树。”
“真傻!女孩又不是树,她没有叶子。”
斯佳丽叹了口气。猫咪愿意跟她聊天,令她大喜过望。这孩子大部分时间都不太爱说话,想跟她谈话也不容易。她是个相当固执的小家伙,如果你对她说谎,她总是会一眼看穿。说实话,说出全部的实话,否则她会朝你瞥一眼,那眼光简直能杀死人。
“你瞧,猫咪,楼塔就在那儿。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它有多久历史?”
“告诉过。”
斯佳丽不禁想笑。教小孩子说谎虽然不对,不过,有时候善意他说点小谎也无伤大雅。
“我喜欢塔。”猫咪说。
“我也喜欢,小乖乖。”斯佳丽对自己竟然这么久没来这里,甚感纳闷,她差不多已经忘了那些老石墙所带给她的奇妙感觉。一种既奇异。
又安详宁静的感觉。她暗自许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