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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克小说网 > 穿成火葬场文里的深情竹马 >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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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人却衣不蔽体,饥寒交迫,一年也未见得能吃的上一次肉。

这样的对比让池绪产生了一种不大舒服的情绪,只是他年纪尚小,不懂这种情绪其实名为羞愧。

尤其是初见王越那天,池绪穿着轻薄的羽绒服,带着围巾手套和帽子,浑身上下热腾腾的,而王越赤着脚,身上全是冻疮。

明明同处一个星球,境遇之差却仿佛天堂地狱。

那一瞬间,池绪被王越冰冷而又审视的目光刺得心尖一痛,害怕地躲在了池晚宜身后。

直到许久之后,王越家里情况逐渐好转,对池绪的态度也随之温和了起来。池绪才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会带他到小溪边玩,给他折草蚂蚱的小哥哥。

不过他们一年到底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裴谨修不反人类也不反社会,对底层贫困人民有着基本的同情,也愿意帮助落后地区。

毕竟他自己就曾底层贫困过,也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有学可上,有书能读,有地方可住。

但绝不是池家人这么个帮法。

一切找中介,定时定量地给钱就行了,何必要发展出这么亲密的关系?

结合他所知的现状和《豪门之抵死缠绵》,裴谨修很容易就能分析出来这个剧情。

在池晚宜意外去世后,宋俊继承了池家的家产,他并没有继续帮王家人,从池绪和王越年龄差来看,池绪应该是用自己之前积攒下的零花钱艰难维持了一段时间。

池绪二年级的时候池晚宜就去世了,但王越竟然还上了高中,只不过遗憾地止步于高考前夕,没能参加高考。

为了自己和亲人,王越最终选择了去工地打工,后来辗转多年,也不知怎么就成了傅赫川的打手。

池绪第三次出逃,也就是有原主帮助的那次,是王越亲手打断了池绪的腿。

但从原书剧情上分析,池绪和王越中间应该存在不小的误会。

第一个误会,池绪当年应该是筹到了一笔钱,但没联系上王越,这多半是池绪那个继弟宋嘉良搞得鬼。

至于第二个误会,那就是傅赫川这个人渣,自己践踏别人的尊严把别人当替身,还伪装得深情款款。

王越误以为池绪对傅赫川不忠,跟原主那个小白脸跑了,对池绪更是恨之入骨。

升米恩斗米仇,之前如果不走那么近,后面又哪儿来那么深的恨。

“你跟我一起去吧!”池绪看完了新衣服,跑到裴谨修身边,“芬县很漂亮,有小溪,有农田,王越哥哥家里还种了桂花。”

裴谨修心里有再多的说教,现在显然也迟了,还不如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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