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节
诊明病因。
医院收治的病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病因不明,或者需要进一步诊断的。
这时候把患者收治住院,先做一些对症治疗,或者是针对性治疗,然后再做复检,或者是进一步做其他检查。便能够进一步明确病因。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以妇产科的孕妇宫颈缩短为例。
一位孕妇到医院检查,反应最近老是感觉耻骨部位有点痛。然后医生为其开了超声检查,准备先看看腹中胎儿的情况。
经过超声检查,发现孕妇存在宫颈缩短的情况。
这在临床上,一般属于流产的先兆。
身为医生,肯定会高度重视。
因为万一孕妇回家后流产了,这个责任算谁的?
但是这个孕妇已经是经产妇,已经生过一个孩子了。而且她的宫颈是24毫米。
临床上,只要不低于25毫米就算是正常。
好一点能达到30毫米左右。
遇到这种情况,经验再丰富的医生也没办法立刻诊断孕妇是否属于宫颈口缩短。
因为超声检查,有时候也会存在一些误差。
尽管现在的仪器越来越先进,检查的精确度也是越来越高,但是仍然会存在一些误差。